近年来,南昌水务部门以“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建设为载体,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核心,投入近20亿元,大力谋划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重点河湖整治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目前,象湖、抚河、梅湖清淤截污工程基本完工,乌沙河、玉带河、幸福渠、白水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梅岭风景区、军山湖、瑶湖、黄家湖等治理试点区域农村水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了“河畅、湖净、水清、景美、岸绿”的水生态,为实施河湖保护管理“河湖长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工程基础。
据了解,南昌市“四河六湖”试点中,包括乌沙河、抚河故道、玉带河、雄溪河等4条水系和青山湖、大象湖(包括象湖、梅湖、南象湖)、艾溪湖、瑶湖、黄家湖、军山湖6座湖泊。“河湖长制”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办法,组建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水务(利)、环保、农业部门各负其责,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总河湖长”及其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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