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是“两美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污水治理成效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浙江的污水设施建设走在前列。据最新统计,到2015年底,该省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90个(不含已关停和转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0.95万吨/日。其中,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132座,污水处理能力965.41万吨/日,建制镇污水处理厂158座,污水处理能力165.54万吨/日,该省639个建制镇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据 道,浙江省审计厅去年审计 告披露,该省共有23家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而未用,占浙江全省当时污水处理能力的1.27%。
“这是(浙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率先发展出现的问题。”浙江省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处长管建平表示,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费用高、配套措施没跟上、管 建设滞后,重厂轻 ,主体工程建成到投入使用需要一定的时间等都是污水处理厂暂时闲置的原因。
管建平表示,为确实发挥好污水处理厂污水减排效益,浙江省政府在2015初就将已建成未及时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的目标考核。截至去年底,该23个污水处理厂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其中,9个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14个污水处理厂处于试运行或调试状态。
据悉,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提升该省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其中“十三五”期间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7年底,该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到2020年底,该省县城和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到2020年,该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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