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法》在多方面提出新要求和规定,为广东噪声防治进一步指明方向。广东将依法启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噪声污染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工业噪声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和文明施工等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制度、先路(企)后房和先房后路(企)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和建设宁静小区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制度,为广东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东还将压实相关部门职责,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并从严做好规划,源头防控噪声污染。加大投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指导各地完成功能区声环境从手工监测向自动监测转变,实现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互联互通。
此外,广东还将推动宁静小区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为宁静广东树立标杆。推动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组织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积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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