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处置费用高、收集转运困难、管理风险高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台州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台环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查,满足收集试点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污染防治科
联系电话:0576-83368811
附件: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申请三门县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技术 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2022年4月20日
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申请三门县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技术 告.docx
发布日期:2022-04-21 08:45:03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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