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污染投诉受理编号:LD20160730014”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2016年7月31日,通海县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转办单LD20160730014号举 ,收件后,通海县立即响应,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并同步统筹安排通海县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各专项行动小组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相关情况 告如下:

一、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古城东路工商银行对面东城酒吧在街道上放置了8个扩音音响,噪声扰民严重,该情况多次向110反映,110曾警来处理,没有效果,并回复只管夜间12点以后,夜间12点以前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向综合执法局反映,其回复为没有执法权。同时,在秀山镇古城路工商银行旁,十几个夜间经营的烧烤摊,噪声和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现场检查,发现经营过程中东城酒吧噪音扰民,烧烤摊证照不齐全,占道经营,环保处理设施不到位等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反映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2016年7月31日22:00时,由通海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配合,对该酒吧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治。目前,已经拆除7个扩音音响,仅允许其放置一个音响,并严格要求该酒吧降低音量,尽量播放舒缓的音乐,在23:00时前必须关闭,如在今后的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或接到群众举 ,将强制拆除,并依法进行查处。现已达到整改要求。

(二)同日,工作组对东城酒吧开展整治的同时,对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古城东路工商银行旁夜间经营的烧烤摊噪音和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进行整治,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三)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对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股股长段敏、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陈斌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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