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部分媒体 道了“染料行业‘五连涨’背后传闻不断,行业龙头要停产?”的事项,上述 道中称:中央环保督察组于8月11日进驻浙江,在这次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收集到了不少绍兴染料企业的环保问题,其中绍兴市上虞区浙江龙盛集团废气刺鼻,位于杭州湾开发区的生产厂区向东海排放污水,导致东海内船只被腐蚀。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媒体 道,公司在进一步核实后,作出如下澄清: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信息,中央环保督察组收到群众信访举 ,称“绍兴市上虞区浙江龙盛集团废气刺鼻,其中位于杭州湾开发区的生产厂区向东海排放污水,导致东海内船只被腐蚀。”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绍兴市人民政府下属环保执法机构,经调查未发现企业偷排迹象,经监测废水、废气达标,部分厂区内有一定异味,并提出如下处理和整改意见:2018年1月底前完成喷塔废气治理提升优化,责令原材料即领即用,防止气味散发。
公司非常重视上述环保执法机构提出的处理和整改意见,争取提前完成喷塔废气治理提升优化,同时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使用环节加强密封措施,严格控制车间现场物料堆放,切实规范物料转运,严格规范废包装材料暂存,必须做到即领即用、即拆即封,防止气味散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站,《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 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4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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