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被处罚

8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吴应急罚﹝2022﹞25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丸机除尘器为干式除尘,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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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8-16 15:15:3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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