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审结13895件,给予刑事处罚27384人。”
7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会上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中的有关数据。
江必新在发布会上介绍,近一年来,最高法院加大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2016年11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包括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刑事案件在内的11起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
在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方面,过去一年,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7753件,审结151152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9746件,审结29232件。
在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中,各级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7件,审结13件。其中备受关注的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环境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江必新介绍,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4月,各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其中专门审判庭296个,合议庭617个,巡回法庭43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98个,增幅达71.3%。18个高级人民法院、149个中级人民法院和128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
“当前中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仍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工作机制和审判能力尚不能适应专业化审判要求等问题,”江必新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未来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