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地方标准在深圳实施

废旧织物回收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针对垃圾分类单一类别的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日前正式实施。

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废旧织物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深圳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具体而言,规范规定了废旧织物回收、暂存、分拣、贮存、清洗消毒、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其中,规范明确指出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工作场所包括废旧织物贮存区、预处理区、再生利用工作区、打包区、成品区,应不少于800平方米,消毒区不少于200平方米。累计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米。

对于不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规范要求对于破损和污染程度严重的,应运输至生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的废旧织物应单独运输至城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废旧织物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

据了解,该规范的制定参研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文,如德国的《废物管理法》、日本的《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法国的《关于新纺织服装产品、鞋及家用亚麻布产生的废物再循环与处理法令草案》(G/T8T/NFRA/66号),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台湾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应回收废弃物责任业者管理办法》。

说了这么多,具体规范对哪些流程做了细致界定,又该怎样操作?一起看下面的一图解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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