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15日消息,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 ”,“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关于主要任务,《方案》提出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等方面。
《方案》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指标体系(2021年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8个三级指标组成。
工作步骤方面,《方案》表示,包括确定城市名单、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等。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抓好宣传引导。(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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