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姚曙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近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提名文件,其提名姚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姚曙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附件:简历
姚曙,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姚曙先生历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凡口铅锌矿矿长、总裁助理兼矿产资源事业部部长、常务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局董事等职务,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姚曙先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姚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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