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 友在阳泉随手拍平台上反映:河边街华联对面VONE酒吧每天晚上噪音扰民。
6月16日,城区公安分局回复:遇到这种情况时,待环保部门对产生的声音进行鉴定,若构成噪声并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则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月22日,城区环保局回复:依据文件:阳泉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综执改组发【2018】10号)文件内容:“整合执法职责”中“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全部纳入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社会生活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议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向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7月4日,阳泉城管执法队回复:关于您反映的“河边街华联对面VONE酒吧每天晚上噪音扰民”问题已收悉。2021年5月1起施行的《阳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和第三十四条对“娱乐、健身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器材产生的噪音”的管理有明确规定,其管理职责在公安部门,而不在城管综合执法队。
对于 友反映的问题,三家单位各执一词,相互推诿,无人处理。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相关部门将群众关切真正放在心上,依法行政,主动作为,而不是让群众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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