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店面装潢、工程建设等
都免不了产生建筑垃圾,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
加之受运输成本“不划算”思想影响,
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时有发生。
9月25日晚上十点左右,嘉陵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嘉南路四段鸿华城工地有挖掘机正在将建筑渣土装车,被装满的渣土车整准备驶出工地,执法人员立即拦住了该渣土车。
经询问原来该车准备将垃圾装到文峰去倾倒,执法人员要求该工地土方承包方出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承包方没有办理手续,属无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私拉乱倒。经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该工地负责人承认违法事实,表示立即整改并积极接受处罚。针对该工地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同时,嘉陵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作出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
小编温馨提示:城乡环境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维护洁净靓丽的城乡环境是每一个市民的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还存在有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城区和集镇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
南充城管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源头把控、日常定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控制和严厉打击辖区违法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相关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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