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企业为环保执法部门设卡,竟称环保检查需经企业“许可”

一合成氨企业顶风作案,一个月内2次违法排污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是福建省第三大化工产业基地,其前身为江阴工业集中区,2006年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后,于2018年更名为港城经济区。现有医药、精细化工等工业企业57家,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263亿元。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该经济区工业集中区附近河道水质污染严重,总氮浓度最高时超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8倍;河道入海闸口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地表水Ⅴ类标准7.4倍。

督查期间,督察组多次接到群众举 该经济区内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跑冒滴漏严重,破坏周边环境”。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是经济区内规模较大的合成氨企业,现有合成氨产能21万吨/年,日均排放工业废水1500吨。在调阅资料时督察组发现该企业在2019年6月11日就因利用雨水排口偷排废水被处罚,7月26日督察组现场抽查时又发现该企业私设暗管,利用雨水排口偷排高浓度废水。

据督察通 ,该企业在短短一个月内再次违法排污,顶风作案,性质恶劣。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六年却“落空”,周边海域水质恶化为劣Ⅳ类

督察组还通 了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不落实,超标排放、企业偷排和生活污水直排致使兴化湾部分海域水质严重恶化的情况。

据悉,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建成投运,目前实际处理量约2万吨/日,一直无脱氮处理工艺,执行排放标准偏低。

2013年以来,港城经济区多次出具规划环评意见明确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严格控制总氮排放。但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却一直未开展污水提标改造工作,“重规划项目落地、轻环评要求落实”,规划环评意见成为“一纸空文”。

2017年12月,原福建省环保厅发布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具备脱氮除磷工艺。但港城经济区管委会不重视,不落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再次落空。

督察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每天约2万吨工业废水总氮长期超标排放,今年上半年排水总氮平均浓度超标4.5倍。经济区内多家医药企业本应严格控制总氮排放,但却借集中纳管之名规避行业达标排放要求。

以福抗药业公司和福兴医药公司为例,作为经济区内规模较大的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每天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分别为2700吨和2400吨,总氮浓度分别超出行业排放标准7.7倍和4倍。

督察组通 称,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企业偷排和生活污水直排使福清市兴化湾经济区西侧海域水质呈现明显的恶化趋势,2017年水质由Ⅱ类恶化到Ⅳ类。2019年2月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严重恶化为劣Ⅳ类。

督察组分析称,福清市及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对兴化湾海域水质恶化问题未予重视,对规划环评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落实不力,造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长期落空,企业违法偷排、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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