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海洋处置方法有哪些?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
海洋处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海洋倾倒,另一类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远洋焚烧。
海洋倾倒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固体废物如垃圾、含有重金属的污泥等有害废弃物以及放射性废弃物等直接投入海中,借助于海水的扩散稀释作用使浓度降低;另一种方法是把含有有害物质的重金属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用容器密封,用水泥固化,然后投放到约5000m深的海底。
固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废物按一定配比同水泥混合,搅匀注入容器,养护后进行处置;另一种方法是先将废物装入桶内,然后注入水泥或涂覆沥青,以降低固化体的浸出率。由于海洋有足够大的接受能力,且又远离人群,污染物的扩散不容易对人类造成危害,因而是处置多种工业废物的理想场所。处置场的海底越深,处置就越有效。海洋倾倒不需覆盖物,只需将废物倒入海中,因此该方法为一种最经济的处置方法。
远洋焚烧是利用焚烧船在远海对固体废物进行焚烧处置的一种方法,适于处置各种含氯有机废物。试验结果表明,含氯有机化合物完全燃烧产生的水、二氧化碳、氯化氢以及氮氧化合物排入海中,由于海水本身氯化物含量高,并不会因为吸收大量氯化氢而使其中的氯平衡发生变化。此外,由于海水中碳酸盐的缓冲作用,也不会使海水的酸度由于吸收氯化氢发生变化。又由于焚烧温度在1200℃以上,对有害废物破坏效率较高。远洋焚烧能有效地保护人类的大气环境,凡是不能在陆地上焚烧的废物,采用远洋焚烧是一个较好的方法。为了便于废物充分燃烧,焚烧器结构一般多采用由同心管供给空气和液体的液、气雾化焚烧器。
总之,海洋处置能做到将有害废物与人类生存、生活环境隔离,是一种高效、经济的最终处置方法。但对于有害固体废物,特别是放射性废物,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投放海中,也许短期内很难发现其危害,长期并不加控制的投放必将造成海洋污染,杀死鱼类,破坏海洋生物,最终祸及人类自身。
为保护海洋,防止海洋污染,加强对固体废物海洋处置的管理,国际上已制定了许多相应法规、标准和国际性协议,明确海洋固体废物处置的范围和处置量。例如,生物战剂、化学战剂或放射性战剂、强放射性废物以及可能冲蚀海岸的永久性惰性漂浮物质禁止海洋处置;汞、镉等重金属,有机卤素以及漂浮油脂类废物禁止大量向海洋倾倒;对其它重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有机硅化合物,无机和有机工业废物的海洋处置也要进行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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