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上月,全市环保部门根据新环保法,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大检查。首次“亮剑”,就查处了184起环境违法行为,罚款413万元。其中,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被处罚款20万元,创造了上月单笔罚款的最高纪录。
超标排放亨通达被罚5万
上月,环保市北分局采取监察与监测联动、日常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检查7家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其中,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在用1号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为50毫克/立方米,超标0.67倍。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下达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还对辖区32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分类收集、运送贮存流程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场所及标示是否符合规定。对不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3家企业立案处罚,共罚款10万元。
4起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司法
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因该公司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向司法部门进行了移交。
在此次环保执法大会战中,市环保局首次使用查封权,对10家违法橡胶厂强制断电,并对排污设备进行了查封。联合经信、工商、质监部门开展油品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全市共检查油气污染防治设施391家,限期整改4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家加油站立案调查。开展黑烟车有奖举 活动,上月共受理黑烟车投诉举 83件,其中有奖举 46件,查实20件,发放奖金2000元。
环保执法典型案例
1.青岛弘信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用。
处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2.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擅自进行金属表面处理作业,含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 。
处理:案件已向司法部门移交。
3.青岛金天阳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暗管排放园区管 ,水污染物浓度排放超标。
处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6万元。
4.青岛圆宝亚麻有限公司排放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
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5.青岛烟青玛钢厂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手套、废机油等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处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2万元。
6.青岛田中园食品有限公司冷冻面条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处理: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7.水山机械(青岛)有限公司、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
处理:各处以罚款1万元。
8.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
原标题:环保新法“亮剑”开413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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