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参与项目竞标的时候,经常会发现项目采购方要求:申请人需满足要求,才有资格参与竞标。很多大型的清洁环卫物业等项目,对于参标申请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什么呢?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阐述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是什么呢?
是企业能够从事这一工程项目、能够履约完成的一个证明。
目前,唯一被国家认证认可、被社会及招投标市场采信的就是第三方认证,作为CCIS清洁行业体系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CCIS1000——企业专业能力评价认证,就是最有效、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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