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证组织是否已实施了其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并遵守了相应的程序;

2、组织的EMS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能够实现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目标。

1、了解组织的基本情况,如组织机构、产品、活动和服务的特点,过程及方式,现场分布情况,重要环境岗位情况。

3、 通过收集有关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判断其体系策划的合理性。

4、 收集并评审组织的内审信息,确认组织内审的可信度。

5、 对组织别及评价环境因素程序进行评价。

6、 对组织收集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

7、 名管理评审记录,证实管理评审已完成。

8、 组织对盯关方建立了联络渠道及形成文件。

1、各级管理者(包括重要环境岗位)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是否已落实,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程序是否已实施,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遗漏。

3、目标、指标、方案的实施情况。

4、多个管理程序实施情况。

5、多项运行程序的实施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6、监测及内审程序的实施情况、管理评审的有效性。 7、实施EMS的环境绩效。

1、 文件的合理性;

2、 法规的遵守情况;

3、 环境因素褒别和评价情况;

4、 内审的可信程度;

5、 管理评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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