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西藏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保“一票否决”流于形式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据悉,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环保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月3日向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进行反馈。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组长蒋巨峰在通 督察意见时指出,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建立自治区领导边督边改“分片包干责任”机制,截至去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022件环境问题举 已办结1020件。其中责令整改882件,立案处罚784件,罚款2787万元,立案侦查2件,拘留2人,约谈232人,问责148人。

同时,西藏自治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去年上半年,全区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7个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7%,拉萨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据中国科学院《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2008—2014年)建设成效评估》显示,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整体稳定,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西藏仍是全球最洁净的地区之一。

不过,督察指出,虽然西藏自治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差距,二是部分领域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还较为粗放,三是一些环保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一票否决”流于形式

督察发现,西藏自治区不少干部对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满足于自然赋予的良好生态,认为即使有点污染或破坏没什么大不了。不少地方和部门在环保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落实环保责任方面放松要求,生态环保权重在绩效考核中占比不高,生态环保“一票否决”流于形式。

督察指出,《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降低要求、考核不严的情况,将没有达到2016年考核细则合格条件的7个县考核为合格等次,失去了考核应有的严肃性。

同时,西藏自治区一些重点环保工作推进滞后。比如,自治区住建厅直至督察组进驻前才印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导致全区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严重滞后,那曲地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国家要求去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但自治区农牧厅没有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此外,督察还发现,西藏自治区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保护监管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国土资源部批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明确了矿权整合目标和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目标,但截至2017年8月仍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交通厅等部门对公路建设环境监管不严,制定交通发展规划时考虑生态保护不够,导致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出现矛盾,一些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不到位,对局部生态造成了不利影响。2013年以来,全区共有242个农村公路项目环保未批先建,其中20个项目至今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旅游与生态协调不够

值得注意的是,督察指出,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存在协调不够的问题。自治区旅游发展委2017年1月编制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未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违规将部分重点项目规划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全区旅游景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多数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另外,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等环保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督指导不到位。全区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运营不规范等问题。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关于生活垃圾方面的举 占到了全区举 问题总数的35%左右。

督察要求,西藏自治区要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推进部门联动,狠抓考核问责,真正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统筹规划全区旅游开发工作,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同时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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