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一体多翼的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为精准治污提供组织保障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按照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的原则,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省厅统一管理,市级及以下监测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整合区县监测能力,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全省启动环境监控管理体系改革,对原济南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济南市历下环境监控中心等区县监控中心进行整合,组建了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工作,填补了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市级监测机构的空白,搭建了一体多翼的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为精准治污提供了组织保障。
建立“1+9”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体系,为科学治污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新的组织架构,原有的体系文件、管理模式不再适用,编制新的体系文件、健全管理模式,确保质量、技术、行政管理工作运行有效迫在眉睫。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立足实际、加强调研,确定了差异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受多种因素制约,区县生态环境监测队伍人员少、能力弱、发展很不均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县分中心人员、设备、能力等实际,确定了各个区县分中心需要具备的基本监测能力,要求各区县充实力量、配置设备、克服困难、补齐短板。同时,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监测能力强的区县分中心有针对性拓展提升、特色化发展,分担全市土壤等相关项目的实验室分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能力建设节约集约效益。
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构建了多场所质量管理新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基础,一个资质、多个分中心的多场所质量管理模式缺少可以借鉴的成熟案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工作专班,多方沟通调研,大胆探索创新,集中力量编制适合多场所的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过专家指导、反复集中审议,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各类技术表格等质量体系文件,形成了“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统一”的“1+9”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体系。
顺利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证,为依法治污提供法律保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是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法律保障,是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合法开展监测工作的重要前提。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后,区县监控分中心变为非独立法人机构,成为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分场所,其资质认定的评审管理也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汇 ,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市场监管部门把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资质认定工作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资质认定评审,派出8个人的专家团队分四个组利用两天时间,通过“听、看、查、考、测”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审。经综合评价,最终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取得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生物、噪声、油气回收等5个要素领域、432个项目的监测技术能力。
“济南市此次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体系模式的创新,实现了生态环境监控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全市监测整体技术水平,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政府公信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人刁武德介绍。
自2021年12月3日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以来,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立即全员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斗中。按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争先进位 决战30天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分中心工作人员克服严寒天气影响,对本辖区内重点废气排污单位、供暖企业、重点区域内燃气锅炉开展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废气监测作业平台位置高,监测人员需要携带十几公斤的仪器设备攀爬几十米的阶梯,才能到达监测平台进行高空作业。在刺骨寒风中坚守平台五、六个小时才能完成1个点位的采样和现场监测。截至12月30日,对171家废气企业开展监测,以准确、权威的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为守护济南的蓝天提供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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