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顶堂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年12月27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年加工 150 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根据《年加工 150 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加工 150 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位于恩施市沙地乡神堂村乌马驹组。恩施市顶堂石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年加工 150 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8年7月19日取得了由恩施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项目总用地面积300m2,建筑占地面积150m2,新建生产车间150m2,新建一条石材生产线,建成后加工石材150m3 /a。购置龙门锯1台,切边机1台,打磨机1台,采用手工雕刻,主要产品为墓碑石雕,主要原材料花岗岩石料外购。现有工作人员4人,每天工作时间8h,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增建了50m2厂房,增建了15m3的化粪池,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时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采用湿法切割、湿法打磨以及滴水雕刻工艺,粉尘基本不产生;石材加工后的石材表面会附着少量岩粉,但加工过程会对其冲洗,因此,存放、搬运过程也不会产生粉尘。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切割、雕刻过程中喷水降温及石材加工后冲洗所产生的废水等。部分被挥发消耗或由石料吸收带走,剩余部分引入沉淀池重力沉降后,用于生产过程的循环使用。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使用,不外排。

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产生的边角料、碎屑和沉淀池泥沙、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干化后与边角料、碎屑一起收集外售给砂石料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影响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无组织排放粉尘,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全部分引入沉淀池重力沉降后,用于生产过程的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产生的边角料、碎屑和沉淀池泥沙、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干化后与边角料、碎屑一起收集外售给砂石料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项目固体废物都进行了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恩施市顶堂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 150 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 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固废处置妥善;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项目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工作。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2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市顶堂石材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沙地乡神堂村

联系人:汪顶堂

联系电话:15549135563

附件:

年加工150立方米石材生产线项目验收 告.pdf

恩施市顶堂石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12月20日
下一篇 2019年12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