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原石屏磺厂废弃矿渣长期堆积,无“三防”措施,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2019年10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泸州组在古蔺县督察发现,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3组古蔺县原石屏磺厂废弃矿渣堆场存有数十万方,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基本情况

古蔺县原石屏磺厂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主要从事硫铁矿开采和硫磺冶炼,2004年破产改制,交由石屏乡政府管理。经过四十余年的矿产开采及土法制硫磺,产生的废弃矿渣堆积如山,整个矿区土壤污染严重,矿渣渗滤液四溢,致使石亮河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资料显示,古蔺县原石屏磺厂周边共5处废弃矿渣,占用土地约986.59亩,磺矿渣约1393.94万m3。

《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指出:以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为重点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因地施策,按照区域生态特点稳步推进生态脆弱区保护。《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也对此进行了明确。

督察发现,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3组古蔺县原石屏磺厂废弃矿渣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经雨水冲刷,产生的磺水直排外环境,造成周围土壤不同程度污染,对地下水安全造成一定影响,附近石亮河河床呈黄褐色,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存在问题

(一)废渣堆场建设管理缺位

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3组磺厂,大量矿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废弃矿渣堆场无挡墙,存在矿渣入河现象,属地对周边开展水质监测极少,无法掌握地下水、地表水水质状况。

图1 废弃矿渣堆场无“三防”措施 石亮河河床呈黄褐色

(二)未开展废弃矿渣堆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古蔺县由原环保、国土两个部门上 土壤修复项目,依托国家资金于2012年开展了《四川省古蔺县石屏乡石亮河流域矿山迹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2013年启动了《古蔺磺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但修复项目未将该矿渣堆场纳入整治内容。

图2 废弃矿渣堆场未开展生态修复

(三)周边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该堆场周边还存在部分煤渣堆场及煤矿涌水,多种污染叠加,大量废水进入石亮河,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次督察,对渣场周边的石亮河地表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铅、镉、砷、锰等重金属检出,虽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限值,但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图3 周边煤矿涌水

图4 废弃矿渣堆场产生的磺水和周边煤矿涌水

原因分析

古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原古蔺县石屏磺厂矿山周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修复整治工作不积极、固体废物清理不及时,存在“等靠要”思想,有大量废弃矿渣堆场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已纳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仅以矿渣堆复垦、耕地整理代替整治,未对地下水、土壤进行污染现状评估和深度修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督察组将持续跟踪有关情况,并要求泸州市尽快采取措施,修复周边生态环境,对存在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查处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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