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告县政府获赔370余万元 山东发布“民告官”典型案例

汶上一企业诉县政府,获370余万赔偿

2012年4月10日,汶上县军屯乡人民政府与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建设及租赁合同,约定由昊天公司在涉案土地上投资建设厂房,建成后由军屯乡政府租赁并招商经营。2013年5月13日,军屯乡政府与汶上县鲁意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昊天公司建设的厂房租给其使用。后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将涉案土地挂牌出让给鲁意公司,双方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4年3月7日,鲁意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共计314.5万元,之后还缴纳各项税金共计62万元。2014年5月22日,汶上县人民政府为鲁意公司颁发了涉案土地使用权证。后昊天公司诉至法院,上述涉鲁意公司的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证均被法院判决撤销。鲁意公司向县政府请求赔偿损失未果,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撤销的,应当返还财产,并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土地出让合同已被法院生效判决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是因为涉案土地出让时存有昊天公司所投资建设的厂房,不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因此,当涉案土地出让合同和权属证书被撤销后,鲁意公司应当返还土地,县政府和县国土局亦应返还土地出让金及税金。对于鲁意公司所提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出让金利息的主张,因合同被撤销并非行政机关故意不交付或迟延交付土地所致,故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在本案中并不适用。县国土局在知晓涉案土地现状的情况下仍将其挂牌出让,过错明显;鲁意公司虽然也有过错,但其竞买行为主要是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赖,且其所交出让金一直由对方占有,故从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利息损失应予赔偿。遂判令县政府和县国土局赔偿鲁意公司土地出让金及税金损失共计376.5万元以及出让金利息的相应损失。

37个公交站亭被强拆 法院判执法局赔偿损失

2015年10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向临沂禾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关于邀请建设公交站亭的函》。2015年11月1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黄岛区执法局)与禾晟公司签订了《黄岛区公交站亭提升改造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并以协调会的形式将黄岛区涉案路段的公交站亭交由禾晟公司建设。禾晟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6月3日、6月5日分三次办理并取得了黄岛区执法局发放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涉案路段公交站亭建设完毕后,因禾晟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取得规划、施工等许可手续,2016年10月10日,黄岛区执法局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名义对涉案路段的37个公交站亭予以强制拆除。后禾晟公司申请行政复议。2016年12月22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经复议确认黄岛区执法局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名义强制拆除涉案路段公交站亭的行为违法。禾晟公司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判令黄岛区执法局赔偿其损失。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因黄岛区执法局的强制拆除行为业经复议确认违法,故黄岛区执法局应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采取补救措施。鉴于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并以协调会的形式将涉案路段公交站亭交由禾晟公司建设,故本案应充分考虑实际效果,由黄岛区执法局另行对禾晟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更为妥当。遂判决黄岛区执法局对禾晟公司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以后,双方协商达成继续合作协议,圆满化解了纠纷。

环保局单方终止协议,应作出补偿

2007年10月,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南市人民政府同意,与济南瀚洋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济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瀚洋公司取得济南市全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专属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至2032年10月30日。瀚洋公司于2014年提出将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东南角地块定为新厂址,济南市环保局要求瀚洋公司在2015年上半年建成新的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使用。但在项目具体选址工作过程中,因附近村民不配合,导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无法完成,后续无法推进。2015年8月10日,济南市环保局作出预备通知,指出瀚洋公司面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有处置场所临时定点规划即将到期的问题,要求该公司采取实质措施,否则将终止特许经营协议。2015年9月8日,瀚洋公司回复了新建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原因,表示不同意终止协议。2015年9月11日,济南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按程序依法终止瀚洋公司的特许经营协议。2015年9月15日,济南市环保局向瀚洋公司发出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瀚洋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济南市环保局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并由济南市政府和济南市环保局赔偿相应损失。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瀚洋公司在取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后,因处置医疗废物的临时场所到期,未能选取新址完成项目建设,无法继续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业务,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故协议终止的法定条件成立。瀚洋公司关于撤销济南市环保局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请求,不能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由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济南市环保局依法终止协议,应对瀚洋公司的损失情况作出相应处理。遂判令市环保局对瀚洋公司的有关损失作出补偿决定。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5月13日
下一篇 2019年5月1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