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是我国目前产生量最大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贮存于尾矿库中。我国尾矿库具有种类复杂、数量繁多、分布广泛等特点,其中通常含有重金属、选矿药剂等环境污染物质,一旦发生尾矿溃坝等安全事故,极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威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我国大部分尾矿库建设及堆存的时间较长,污染防控方面的历史欠账较多。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 》,2019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尾矿产生量为 10.3 亿吨,综合利用量为 2.8 亿吨,综合利用率低。目前,我国尾矿库的环境治理正处于爬坡过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提升我国尾矿库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
筑牢基础,完善尾矿环境污染防控体系
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牢国家生态安全观,以新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工作主线和行动指南,加快修订《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上位法律法规的配套和衔接。紧密围绕环境风险防控这一关键核心,明确尾矿污染防治管理职责范围和责任分工,厘清生态环境风险和生产安全风险边界,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应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持续细化现有尾矿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技术规范,打造尾矿管理标准化体系与业务化平台,建立健全尾矿全过程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以数字治理为切入点,逐步形成全链条的环境风险管理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尾矿库业务化环境监管平台,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实现设施数字化、管理现代化、运行高效化、服务优质化。
源头管理,压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尾矿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成立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各级职责,完善配合协作机制,结合企业尾矿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完备的运行规定、安全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制度,让规章制度成为“长出牙齿”的“硬措施”。依托 5G+ 工业互联 、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健全尾矿库运营台账制度,做到对尾矿库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测及在线分析,进而实现“一库一档”、“一企一策”,为尾矿库数字“智理”和“智疗”打好基础。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借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专项行动,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尾矿库环境预 、预警、管控和应急管理能力。
协同共治,加强联动协作和全方位监督
加强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分工,综合防控尾矿污染风险,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托“信息通”保障“人员通、设施通、资金通、资源通”,为联合执法做好坚实保障。尾矿库可能导致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地方政府应协商编制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督促尾矿库生产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公开尾矿污染防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构建“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大气”的立体式污染风险防控技术体系。将尾矿库纳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范围。加强尾矿库及所在企业的日常环境执法与监管,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提质改造,全面落实尾矿库“三化”建设
坚持管住尾矿总量,严控尾矿增量,挖掘存量尾矿价值的大方向,最终实现尾矿库“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针对尾矿库的综合治理既要扎实推进基础研究,也要有生产工艺的创新突破。要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技术先进的、环境友好的采选工艺,不断提高矿产品位,同时降低尾矿废石等矿山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开展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充分挖掘现有尾矿库中的矿产潜力。大力推广以胶结充填、膏体充填等为代表的尾矿充填、回填技术,为绿色矿山建设出谋划策,扭转尾矿库强烈的环境负外部性,努力实现“尾矿堆场”、 “工业锈带”向“美丽矿区”、“生活秀带”的华丽转变。鼓励矿山企业组建专门从事尾矿综合利用的产业化集团或技术公司,激发多元化绿色投资,优化并延伸相关领域的“资金链”“技术链”“价值链”“创新链”,把尾矿库这一循环经济战略节点充分利用好,“外部输血”与“自身造血”相结合,不断开拓固废综合利用的“产业蓝海”,构建生态绿色发展新格局,助力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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