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现环保问题,不止罚钱那么简单

近日,安徽六国福分化工有限公司在未有效建成淋溶水收集系统且污染防治设施未能同步建成的情况下,实施磷石膏填埋作业造成环境污染,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100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在当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社会经济变革中,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政府布局规划,排放不达标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散乱污”企业是环保部门重点整改的对象。

环境违法成本低,大多数企业以为环保处罚只是罚钱而已,宁罚不改。其实不然,环境行政处罚不仅仅会剥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还会影响到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环境行政处罚“阳光化”还对企业日常的融资、信用体系、诚信合作等方面产生影响。

企业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如下:

情形一、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相关税款

企业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020年12月,上市公司江苏辉丰因环保处罚,自2013年度起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公司2013-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15%调整为25%,预计需补缴税金为7,848.46万元。

情形二、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一旦受到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极有可能被取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资格。对于不少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来说,享受不了7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可能会是灭顶之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万邦达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受到吉林市环保局3万元罚款,被吉林市税务局追缴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合计1400万元,并缴滞纳金200多万元。子公司吉林固废自2017年10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情形三、影响企业日常的融资、信用体系、诚信合作等方面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已发展成为环保部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环保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会直接影响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贷,使公司经营受到影响,严重的还会导致企业破产。

2021年5月,南通市某通讯公司VOCs废气污染超标排放影响环境,被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查封停产整改,且受到行政处罚致公司征信受到严重影响。

情形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格。

企业的环保工作不到位,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十九条规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并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从企业的长期发展看来,做好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不会加重企业的成本负担,反而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议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在合规享受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的同时,应严格按环保规定开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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