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我市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检验检测领域典型案例

检验检测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检验检测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检测 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机构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部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和检测人员考核不合格。近年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机动车、生态环境、食品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协同,通过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共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57件,罚没金额157.24万元,其中2起案例入选省局十大检验检测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14日,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台州市局统一部署依法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水泥性能试验室未发现振动台及二次成型制样模具,后在抗渗检测室发现制样模具,在节能试验室发现振动台,但均未发现有使用上述设备的痕迹。该公司负责人及该项目的检测人员均承认在今年的检测活动中未使用过振动台和制样模具。经查明:2021年1月至3月期间,该公司出具多份《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检测 告》( 告编号为ZJJT-BG-SDK202100001号、ZJJT-BG-SDK202100003号、ZJJT-BG-SDK202100005号等)。该公司在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自我认定其采用GB/T 2542-2012《砌墙砖试验方法》对砌墙砖及砌块进行抗压强度的检测。而在实际检测活动中,该公司检测员未使用过振动台和制样模具,不符合GB/T 2542-2012《砌墙砖试验方法》中7.3.2的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案例九:

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安排,本局执法人员会同相关专家对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科正环检2021-03-045检测 告的固废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标准为《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1-1989),《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2-1989)。上述标准全部为水质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依据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检测。另查明该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使用设备安捷伦气相色谱仪 7890B(序列号:CN13503170)对上述编号为科正环检(2019)综字0201号检测 告环己酮项目进行检测,而未保存原始谱图文件。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及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接下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类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全面排查、全数检查、全力整治”的总体要求,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深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合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END

筑牢专业市场疫情防控防线 | 我市多地开展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放心消费在台州,带你玩转“消费宝”

市监战“疫”日记 | 闻令而动冲锋一线 “红盾先锋”诠释担当

—— 服务指南 ——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5月5日
下一篇 2022年5月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