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
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1-02552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9,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监管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至12:,下午12: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
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 址:
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5.供应商获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6.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04日14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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