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邯郸市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 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成安县1件,曲周县1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类2件。上述信访举 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 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邯郸市转办信访件9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4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武安市14件,冀南新区9件,魏县7件,鸡泽县6件,肥乡区5件,临漳县5件,磁县5件,曲周县5件,峰峰矿区4件,涉县4件,永年区4件,馆陶县4件,经济技术开发区4件,成安县4件,丛台区3件,大名县3件,广平县2件,邯山区1件,市直部门6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邯郸市的第一至第二批群众信访举 件已办结3件,案件办理情况已按照相关要求在邯郸市政府 站进行公开。详细内容如下:
- 受理编号: D2HB202203230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邯郸市武安市北安乐乡赵窑村赵某某免烧砖厂手续不全,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扬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行政区域:邯郸市。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3月24日,武安市冶金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调查了解,该企业因设备损坏,近期停产检修。(1)该企业手续不全问题检查情况。经查,武安市洺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于2017年10月办理环评手续(武环表〔2017〕115号),2018年5月19日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告,2020年7月办理固定污染排污登记(有效期:2020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2)该企业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扬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问题检查情况。经查,该企业废气主要在水泥筒仓气力输送和配料搅拌两个环节。水泥筒仓气力输送环节配备滤芯除尘器;配料搅拌环节配备布袋除尘器。该企业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搅拌机、砌块成型机、水泵、风机,均建在厂房内。按照排污许可手续要求,该企业每年检测一次,该企业提供了第三方河北开卓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7月21日的检测 告,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地面有尘土未及时清扫,已责令其立即对地面积尘进行清理。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厂区地面尘土进行彻底清扫洒水,并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同时,进一步完善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是否办结:已办结。
2、受理编号:D2HB20220323000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邯郸市丛台区中海华庭建筑工地土方苫盖不严,扬尘污染严重;施工手续未通过复审。行政区域:邯郸市。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3月24日,邯郸市建设局监管人员到现场检查。(1)邯郸市丛台区中海华庭建筑工地土方苫盖不严,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没有施工迹象,现场裸土已经采用密目 进行了苫盖,但存在受大风影响密目 苫盖不严问题,现场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对裸土进行重新苫盖。(2)施工手续未通过复审问题。对该项目进行复工核验时发现,该项目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未取得项目复工复产批准。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现场责令该项目建设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加强管理,做好防尘抑尘措施。该项目建设单位已对裸土进行了苫盖,已整改完成。(2)督促复工。市建设局已督促该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体系,经验收合格后尽快复工建设。是否办结:已办结。
3、受理编号:D2HB20220324002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复兴区林坛镇东古佛村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举 人要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羊东矿将尾矿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在东古佛村南废弃砖窑厂内,无人清理,恶臭扰民。行政区域:邯郸市。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1)该企业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检测结果均显示达标排放,有排放口情况属实,污水直排不属实。经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只有一个矿井水排放口,配备一座矿井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高效过滤工艺,日处理能力为7200m3,实际日处理量约为4000m3,处理后的矿井水除用于井下生产、地面洗煤厂、道路冲洗、浇灌绿化等约3300m3外,剩余水量经矿井水排放口排至西佛店农灌水库,排水去向符合环评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要求。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矿今年以来矿井水排放口在线监测(COD和氨氮)系统记录,无超标数据。3月27日,武安市委托第三方河北众智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淑村矿矿井水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 告显示符合标准,达标排放。(2)该处倾倒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属实,倾倒尾矿垃圾不属实。冀南新区于2022年3月22日曾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处有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发现存在尾矿垃圾。经调查,该处建筑垃圾不是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羊东矿倾倒,而是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在3月20日至21日利用晚上时间倾倒;生活垃圾是附近村民倾倒。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武安市责令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要进一步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厂区内废水收集系统,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自行监测制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2)冀南新区林坛镇于3月22日晚,连夜安排铲车3台、勾机1台、卡车5辆和部分镇村干部、保洁人员对现场垃圾进行了全方位清理。截至3月24日,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共清理建筑垃圾130余吨、生活垃圾4.2吨,并对地面进行平整覆土撒三叶草草籽方式进行生态修复。(3)武安市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20万元。 是否办结: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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