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 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依法、规范、审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
图为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62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86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368件,提起诉讼211件。
“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构筑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盯非法排污、垃圾倾倒、非法采矿、乱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主要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362件,占办案总数的49.3%。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7万余吨,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环境问题。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守护海洋、守护长江、守护洪泽湖专项行动,用“检察蓝”呵护“生态绿”。徐州睢宁县检察院针对冯友康等人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后,检察机关仍然持续跟踪污染物处理情况,在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致使部分油泥渗漏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将涉案油泥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这种持续监督方式,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泰州市院与靖江市院一体化办理的全省首例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坚持更新办案理念,依法对捕捞、贩卖、收购进行“全链条”式打击,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王小朋等59名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连带责任870余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该起公益诉讼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引起广泛关注,一审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始终坚持“小切口、大作为”的原则,突出办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舌尖安全案件,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566件,占办案总数的20.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针对孙唐中、周山虎等人销售有毒有害咖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孙唐中等人在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伪劣产品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42.11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针对某中学食堂购买铝含量超标的粉条给在校师生食用,检察机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的相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罚,检察机关持续跟踪,两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共110所,共排查消除风险隐患30余个。该案的办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亮剑” 保护国有财产
守好国有财产的司法防线,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90件,涉及违规发放“新 工程”、农机购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国家专项资金补贴等国有财产的保护。宜兴市检察院针对企业违规获取“新 工程”补贴资金,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向3家骗取专项补贴的企业追缴款项,截至目前已追回国有财产200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类案件34件,涉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违规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等领域。丹阳市检察院针对赵明军非法占用皇塘镇皇塘村陈干塘组6亩多土地建设机械设备堆放场,向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土地管理职责,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履职,目前,该场地堆放的机械已全部清理,场地上硬化固化的水泥、砖石已全部铲除,清理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所占土地已经交还给当地村集体。
捍卫英烈尊严
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等人格利益保护,面对扭曲事实、诋毁亵渎英烈损害公益的行为,敢于亮剑。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通过发出公告或当面征询意见,促请英烈近亲属起诉,对未能提起诉讼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件。连云港灌云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5处烈士陵园存在环境不整洁、设施破损等情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苏州市检察院对魏义涛在百度贴吧侮辱刘磊烈士名誉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法院作出调解,由魏义涛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删除其在贴吧发表的不当言论,并于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当日在媒体公开道歉,清除不良影响。
探索拓展公益保护覆盖
面稳妥积极探索拓展公益保护覆盖面。加强对安全生产、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定领域外公益保护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督办的袁侃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查,袁侃等人有效查询并买卖公民手机号码4万余条,严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经层 省检察院同意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调解结案后,新沂市检察院及时跟进督促14名被告履行调解协议。目前,14名被告人均已缴纳公益诉讼赔偿款,并在江苏法制 登 道歉。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针对多部门对大生纱厂文物建筑本体的不当利用、“两线”范围(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章搭建、违法经营行为的不严格管理,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通过圆桌会议督促多家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文物保护多赢共赢。此案的成功办理,还促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区文物保护监督领导小组、区政府决定成立港闸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全区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
下一步,江苏检察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补齐短板,强化举措,进一步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在开展好现有的“4+1”领域内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对其他领域的探索;二是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专业化办案水平。进一步打造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队伍,建立健全与法院环资庭、行政庭和环保部门人员互派挂职学习锻炼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共同提升公益保护水平,不断完善院外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借助外脑办好公益诉讼案件;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讲好检察机关维护公益故事,适时向社会通 公益诉讼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提高群众举 公益损害线索的积极性。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