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新田垅 邮编:416200

联系电话:0743-350605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

建设单位

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衡宇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建设规模:土桥路拓宽段长度为221.035m,道路路面扩宽至19m;田菜垅路连接线长732m,宽 6.5m;

占地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97hm2,其中永久占地1.607hm2,临时占地0.9 hm2;

土石方:本项目总开挖量为土石方2.88万m3,土石方回填2.88万m3,无弃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建设规模:土桥路拓宽段长度为221.035m,田菜垅路连接线长732m;

2)建设规模

凤凰县田菜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个部分:土桥路一期(武警中队段)扩宽段、田菜垅路连接线(三期廉租房至凤木公路)。土桥路现状为一条 12 米宽的混凝土路,经过长期使用路况较差,且路面宽度 不满足交通量需求,本次拟对其进行改扩建,拓宽段长度为221.035m;主要实施内容为河道平移、道路路面由17m扩宽至 19m(双向四车道 2.5+14+2.5)、人行道及市政管 改造等。田菜垅路现状为山林、 菜地,全线为新建段,田菜垅路连接线(三期廉租房至凤木公路)起于爱心食品厂,终点至彭水井连接线全长 732m,宽 6.5m,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发改委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390号)”中凤凰县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凤凰县相关政策要求。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本项目建设场地条件、交通、环境保护和水、电、气等条件较好。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分析,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和南华山国家森林等生态红线区。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完善该地区交通 络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本次环评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引用2018年凤凰县人民政府 站发布的环境质量简 ,2018年项目所在区域凤凰县的SO2、NO2、CO、O3均达标,PM2.5、PM10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推测原因为凤凰县基础建设项目较多,施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较多。

本项目委托湖南中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最终受纳水体沱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委托湖南中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项目建设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拟建道路35m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限值,35m外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环境影响风险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地农家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用于降尘洒水和设备清洗等。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和扬尘,相关尾气排放量较小,施工期结束后这一影响也随之结束,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与施工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要求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加强平时设备的维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开各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应施工;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路面雨水,雨水经边沟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不直接排入沱江,对沱江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在开放空间汽车尾气扩散较快,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道路运营后,沿线35m内所有敏感点近、中、远期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要求;沿线35m外敏感点近、中、远期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能够接受。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垃圾主要是车辆行驶及行人产生的垃圾,,运营期产生固废较少,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6、总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因素简单,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生态影响较小。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企业应严格管理,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加强环保知识的教育,增强其环保意识。

(2)企业应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设备的减震、降噪。

(4)加强管理,维护好颗粒物、噪声污染净化和控制设备,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发生颗粒物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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