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交数万元参加引流活动结果龙凤珠宝店撤柜走人了

【遭遇】标价2万元的钻戒,回收估价2000元

罗先生的母亲王女士,今年60岁,家住天元区响塘花园小区,与天虹百货龙凤珠宝店(以下简称龙凤珠宝店)的一名销售人员是熟人。

据介绍,今年1月,该销售人员介绍王女士参加了龙凤珠宝店开展的引流活动。王女士在珠宝店挑选了一枚标价为1.99万元的钻戒,向珠宝店交了1.99万元“引流款”参加活动。协议约定,一年后到期,届时珠宝店将把“引流款”全额退还,钻戒仍归王女士所有。

在今年6月份,有龙凤珠宝店的销售人员发现联系不到珠宝店负责人,意识到经营出现问题。

王女士在销售人员的提醒下,赶到龙凤珠宝店,发现与她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有不少。

在维权现场,有人员回收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王女士参加引流活动所挑选的钻戒,被回收人员估价2000元。

罗先生称,曾与珠宝店负责人协商,对方要求收回协议,开具借条,遭到拒绝;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没有人牵头,单独向法院起诉,担心时间长,不值得。

【走访】珠宝店撤柜已3个月,经营者失联

天虹商场1楼已不见龙凤珠宝店的专柜。周边商户反映,龙凤珠宝店已于今年6月份从商场撤柜。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龙凤珠宝店仍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该店成立于2013年,经营者为陈某,经营范围为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的零售;该店曾在去年7月14日,因“未按照规定 送年度 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于今年3月23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另有投诉人反映,她于今年2月份参与了龙凤珠宝店的珠宝引流活动,交了39800元给柜台,“引流”一枚钻戒,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半年,于8月28日到期,到期时由柜台全额退还“引流款”。事发后,珠宝店负责人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拒不退还“引流款”,导致投诉人家庭矛盾激化。

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个别消费者已经 案,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商场在积极协调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核实情况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消费者 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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