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1年11月30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是1999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本次,我们结合1999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本次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对比,以供读者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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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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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危废转移管理办法》目录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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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过程
提示:本次修订的变动幅度较大,有很多新增内容,我们在下文《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的部分中用加粗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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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资讯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112/t20211203_962985.html
http://www.mee.gov.cn/ywdt/zbft/202112/t20211206_963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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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本次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进行了全程管控。同时,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做好配套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体系的设立,依法合规地开展危险危险废物转移工作,降低因危险废物转移而带来的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有序有质发展。
专注领域:行政法、企业合规领域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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