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十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25年,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水耗达到相关要求,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 0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22年2月1日起实施的行业标准《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也对砂石行业绿色工厂生产能耗指标进行了约束。
附《意见》内容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 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2〕162号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 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和水洗砂生产线,主要包括矿山开拓系统、生产加工系统(包括建筑骨料加工系统和风化料加工系统)、廊道运输系统等,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变配电站、污水处理站等公辅设施。项目设计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1350万立方米,年产机制石和机制砂产品2976万吨、水洗砂400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783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5471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1322吨;项目采矿工序能耗不高于0.722千克标准煤/吨、骨料(机制砂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8616吨标准煤/万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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