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信访举 问题查办情况的通

10月10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为期30天的督察行动,其中设立群众举 电话、短信、信箱。

10月15日,根据督察组【环督(保信)转〔2019〕4号】要求,有关县(市、区)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核查,按标准整改落实。本次共受理信访举 160件,现将部分问题查办情况通 如下:

一、“莲池区白洋淀大道高速交口东侧铂悦山复花园10、11、12号楼周边垃圾裸土未覆盖”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289,非重点问题。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查,被举 地为白洋淀大道(市区段)景观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目前处于垃圾外运和场地整理工作阶段。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迅速采取滤 覆盖方法,对白洋淀大道(市区段)景观建设项目范围内6万平方米的黄土裸露场地土方实施处理。下一步将持续监督施工方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同时对未施工区域进行滤 覆盖。该问题完成整改。

二、“满城区春台路北辛庄村红绿灯西行50米路南工地扬尘”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292,非重点问题。经满城镇政府安排包村干部、镇环保所、村环保 格员会同区执法局人员现场核查,被举 地北辛庄村村内存在一处村民自建房工地。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满城镇和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建房户停止作业,并对工地内土方、砂石料及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待此次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解除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施工。该问题完成整改。

三、“清苑区孙村乡大侯村广迪包装(塑料)气味难闻,噪音扰民”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300,非重点问题。经孙村乡政府安排包村干部和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位于孙村乡大侯村东北角,主要负责人王秀恋。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无环保手续,但现场存有机械设备、原料及产品,经询问业主,企业已停产多时,西配房存有机器设备,南配房、东配房均存放有原材料。该举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戎官营供电所实施断电销户;二是责令企业负责人5日内清理机器设备及原材料。至10月18日,该企业存放的原料、产品均已清理到位,鉴于机器设备较大,需拆除部分房屋才能清理,故执法人员将继续督促尽快清理完毕。

下一步,清苑区将持续加大巡排查力度,对该地区进行重点巡查,一经发现,立即协调区职能单位联合查处,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该问题完成整改。

四、 “顺平县腰山镇玉山店村王全利砖厂,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311,重点问题。经顺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位于玉山店村,负责人王全利。该企业为年加工1000万块水泥砖项目,于2012年经顺平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投产,2017年前一直处于断断续续生产的状态。由于生产及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至今未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顺平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18年2月26日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截至目前一直处于停电、停产状态,目前正申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该举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0月16—17日,执法人员连续两天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除变压器已拆除处于断电状态外,仍存有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及成品,但无生产迹象。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行业要求,规范生产;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确保取得手续之前不得开工生产。该问题完成整改。

五、 “唐县西罗庄村西,赵威加工油漆,废水外排,渗入地下,晚上生产,气味较大”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322,重点问题。经唐县生态环境分局、罗庄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位于西罗庄村西,涉案人实为西罗庄村民赵威,曾从事油漆加工,2017年7月被彻底取缔。

该摊点搅拌罐、电力设施已拆除,院内原料桶就地封存,现场调查未见生产迹象。该举 不属实。下一步,罗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六、“涿州市大庄村与北良沟交界处填埋场,高12米左右,臭气熏天”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341,重点问题。经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为“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09年5月投入使用,至今垃圾容纳接近饱和状态。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法人员一是对填埋场进行覆盖,减少作业面;二是定期使用雾炮车喷洒除味剂。

下一步,将在垃圾处理厂内新建一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完成后的垃圾运至中节能(涞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

目前,垃圾压缩转运站前期手续办理基本完毕,焚烧发电企业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垃圾压缩转运后,垃圾处理场内的垃圾将逐步消减,待达到封场条件后实施封场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

七、“涿州市码头镇台子村存案公路东侧村干部孙冲,将约100亩耕地取土破坏后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北高庄村南倾倒了约6—7百吨生活垃圾”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0343,重点问题。经涿州市治沙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码头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曾于2019年9月15日被涿州市治沙办现场核查,自然资源局于9月27日与孙冲作了交涉,并于28日与台子村党支部书记谈话了解情况,现已立案侦查。依据立案时的调查笔录,台子村村南的大坑不是孙冲承包的,其中一面积2亩左右的坑已经回填。台子村西、北高庄村南有五六个大坑,是历史形成的村民建房取土坑,总面积约80亩左右。该处垃圾为外地偷倒产生,以建筑、装修垃圾为主,掺杂建材包装物等。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正在将包装物拣出运至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卫生填埋,剩余建筑垃圾运至废弃大坑填埋。取土破坏耕地的问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依法查处。该问题正在整改。

八、“高碑店市梁家营乡大商村村南淼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BD0013,重点问题。经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在垃圾填埋及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确存在臭味现象。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一是通过在填埋库区顶部安装不锈钢内燃式沼气小火炬燃烧甲烷气、设置间歇式除臭墙、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缓解臭味现象;二是配备渗滤液处理设备,缓解渗滤液积存现象,降低气味的产生;三是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工程。目前,该工程已进场施工,项目竣工后将根本解决垃圾处理厂臭味现象;四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及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每月定期出具检测 告。

目前,检测项目均达到执行标准。目前,垃圾处理场臭味现象已明显改善。下一步,高碑店市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导垃圾处理厂严格按规范运营,落实好除臭措施,适当增加除臭剂剂量,降低臭味污染,消除环保隐患。同时,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完成,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场臭味现象。该问题完成整改。

九、“高阳县庞口镇西庞口村,李贵军磨光厂没有环评和除尘设备,每天生产”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BD0015,非重点问题。2019年10月15日,经庞口镇政府联合高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实为高阳县李全水机械加工厂,位于庞口镇西庞口村南,负责人李全水(与李贵军为父子关系),主要对减振器杆表面进行磨光处理加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车间内存有原料及成品,无污染处理设施且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责令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及成品,并采取断电措施。10月18日再次检查,该企业已清除生产原料及成品,并拆除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该问题完成整改。

十、“涞水县娄村镇北水东村,有两个厂子筛石面子,一天24小时不停生产”的查办情况

该举 编号BD0021,非重点问题。经涞水县娄村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 对象为娄村镇北水东村2家筛石面子的厂子,分别为刘术新筛石粉厂和李月洗石子厂,两企业负责人均未能出具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属“散乱污”企业。该举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将两家企业列入“2019散乱污”名单,实施依法取缔,现已落实“两断三清”。该问题完成整改。

2019年11月4日

环保督察

河北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正式进驻保定市,对保定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期间主要受理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举 。

举 方式

值班举 电话:0312—3150309,举 时间:每天8:00至20:00,举 手机18233203872(仅接收短信),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举 邮政信箱:保定市A100号邮政信箱,截止到2019年11月17日。

保定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宣

“城市这台运作中的机器

怎么能少了我们这群零部件”

微信ID:保定发布

“中共保定市委 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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