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被“一改多”、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群租房乱象何时休

套房改为多间单身公寓出租,影响邻居正常生活并带来安全隐患

裸露在外的线路

“一改五”的房子

反映

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噪声扰民、人员混杂……多位市民来电反映,群租房存在不少隐患,给他们的生活与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套房被“一改多” 担心结构不安全

“我家楼上,150多平方米的面积被分隔成5个单独的房间。”家住草埕花园10号楼的王女士说,她家楼上和对面的房屋都是“一改多”,每个房间面积大小不一,大的30多平方米,小的也有近20平方米。王女士说,楼上每个房间均增设单独卫生间,晚上经常能听到厕所冲水声。“好好的房子改成这样,加了那么多面墙,时间久了我担心不安全。”

人员混杂噪声大 住宅安全无保障

住在宝新华庭小区3号楼501室的业主也深受群租房困扰。他反映,601室被改造成6个房间,租户人数一多,噪声跟着多了起来,严重影响休息。他曾向小区物业反映过扰民问题,物业工作人员有帮忙与租户协调,但时间一久或者租户一换,问题又会再次出现。

空调水未排入立管 滴进楼下套房客厅

庄先生曾向丰泽住建局反映情况,希望楼上的房东把房子改回去。“住建局工作人员当时进行协调,让房东把漏水的地方处理好,但房屋改造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每间房有独立水表

暗访

出入通道狭窄 房间均配厕所

弱电间内堆满杂物

弱电间放杂物 多条线路裸露

御殿花园小区3号楼1102室的宽带信号箱也打开着,路由器悬挂在箱外,旁边还有从房间内连接到走廊的插线板。

承租下多个楼层 按统一风格改造

改造后的排水管

分析

那么,房屋改造成群租房是否合法?其存在的原因何在?

法律上明令禁止 改造群租房违法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的陈丽珍律师说,将房屋分拆、隔断的群租行为在法律上被明令禁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第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针对房屋出租也有相关规定: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厨房、卫生间、客厅、阳台、杂物间、车库、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居住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约定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出租房屋承重结构、管道电路等,不得对房间进行空间分隔,不得损毁室内外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间使用功能等。

房间数量增多 房东收益增加

黄先生透露,群租房通常有中介、房东、二手房东参与利益分配,二房东会在部分房屋还是毛坯房时,就和房东签下5年、10年甚至更长的租期合同,然后对房间进行改造。改造后单间房租费用较低,更容易找到租户,房间更加抢手。

处罚力度小 违法成本低

陈丽珍律师认为,除了可观的收益外,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也是导致群租房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群租房改造只需用轻质隔断材料对房屋进行简单分隔,花费不高。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规定的处罚金额相对较低,无法对违法违规者产生震慑。

另外,《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居住房屋租赁各方市场主体违反本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行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陈丽珍认为,这个处罚规定较为模糊,执法权责不够明晰,往往产生各个执法部门都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

回应

对于套房“一改多”出租问题,小区物业和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物业:有监管有上 无法阻止改造

御淮华庭小区物业负责人傅女士说,群租房问题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小区住的人多了,免不了产生各种问题,例如用电用气隐患、电梯使用负担、小区人员混杂、生活垃圾乱扔等,给邻里乃至整个小区造成消极影响。”傅女士表示,物业一旦发现有房屋改造群租房,都会及时上 相关部门。

“如果没有涉及承重墙改造或者增设卫生间等情况,物业一般无权进行干涉。”草埕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坦言,隔间设置卫生间的情况在小区确实存在,但是只要不漏水,没人投诉,他们物业也管不了。“以前有业主把阳台改造成卫生间,我们发现后上 相关部门,目前均已强制拆除。”

部门:进行摸排核实 开展集中整治

出入通道狭窄

建议

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处罚和管理力度、增加低收入者住房供给……对于如何整治群租房,业内人士和相关专家给出建议。

多部门配合联动 建立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称,要运用综合性的手段加以抑制群租房改造。建立住建部门牵头,城管、消防、公安、街道等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和专项制度。

针对群租房现象,丰泽住建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参考2020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五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里面的一些执法措施,讨论一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新一轮的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

丰泽区泉秀街道相关负责人说,街道主要负责群租房的摸底、排查工作,一旦发现群租房改造问题,立即上 有关部门,并配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处罚力度 提高违法成本

陈丽珍律师表示,整治群租房要用好现有法律法规中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各部门承担其各自应有的职责,通过严格的执法程序,加大管理和处罚的力度。小区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等要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借助司法手段,强化群租的法律后果,提高群租违法的成本,防止整而复返。对房产中介经营群租业务的和个人转租牟利的,工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更改住房结构或因群租产生消防、治安隐患的,消防、公安和城管等部门要严加处罚。今后还有待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层面的共同完善,来加强对违法违规群租房的管理,杜绝群租房现象。

专业人士分析,城市化进程中对廉价住房的需求长期存在,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企业单位,建设更多租金低廉、管理规范,同时符合安全、治安、消防等各方面要求的保障性住房,从源头上解决“群租”难题。

楼梯口堆有杂物

他 山 之 石

●《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福州市进行群租房整治提供了政府规章支持。对拒不配合的业主和二房东,由公安机关带队入户和聘请有资质的开锁公司破解“开门难”问题;针对部分业主和二房东通过“躲、拖、赖、顶”抗拒整治的行为,专门成立“突击队”,在证据保全和法律程序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无锡市公安局联合住建、消防、供电等部门设立市级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市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政府职能部门和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

●上海市梅陇镇制定群租房认定标准,对二房东进行约谈,要求二房东签署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群租房增设的隔墙、卫浴设备、卫浴设施等进行了整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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