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夏季雨水充沛,洪水泛滥、暴雨积水和土壤水分过多对人类社会造成洪涝灾害。洪灾期间,由于水体污染,饮用水供应系统破坏,食物霉变、人口迁移、居住条件破坏、生活条件的恶化,易导致食物中毒等急性食源性疾病。如何预防?本期好医声每日科普邀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主任技师孙军为大家讲解。
专家简介
孙军,主任技师,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从事突发急性传染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先后参与甲流感、霍乱、埃博拉、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率队参与芦山地震、尼泊尔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防病工作。
洪灾后食源性疾病发生和流行特点
在灾情条件下,正常的交通、医疗、急救措施和疾病控制措施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给急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和控制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洪灾后需要重点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有:
1、急性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痢疾、伤寒、肝炎、脊髓灰质炎、霍乱等;
2、各种肠道致病菌引起的腹泻或食物中毒: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等;
3、霉变谷物中毒:可能引起霉变谷物中毒的真菌毒素有黄曲霉菌和脱氧雪腐刀菌烯醇。
4、化学性食物中毒:误食被农药、亚硝酸盐、桐油等有毒物污染的食品。
5、食用淹死、病死、死因不明的家禽和水产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人兽共患疾病。
洪灾后食源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1、在洪灾发生时期各单位和救灾部门应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以切断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保证救援食品的安全,避免其在运输、储存和发放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分送救济食品时应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
3、重建安全饮水系统,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首先恢复并保障饮水达标供应;切实保证个人饮水消毒;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
4、动员各家各户利用晴天,抓紧凉晒,防止粮食霉变。
5、加强工业化学品如农药、亚硝酸盐、砷化物等的管理,防止群众误食被这些工业化学品污染的食物。所使用的有毒化学物应集中统一存放,作明显标志并由专人保管,避免误用。
6、凡在自然水域内自然死亡的鱼类、贝类和禽类等,一般都有中毒的可能性,不可食用,特别是遇到大批成群急性死亡的家禽或水生动物时,应考虑水域已受到剧毒物质的污染,应及时进行监测和处理。
7、加强灾区预防食物的宣传教育,宣传正确地选择和加工食物,注意饮食卫生,纠正不正确的食品加工方法,做到家喻户晓。
王珍/摄
灾区能吃和不能吃的食品
(一)不能吃的食物
1、被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能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
2、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3、被水淹过的已腐烂的蔬菜、水果;
5、严重发霉(发霉率在30%以上)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等;
6、其他已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
(二)能吃的食物
1、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
2、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3、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 4小时的熟食;
4、消过毒的蔬菜、水果;
5、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有少部分霉变或腐烂的,经过适当挑选和处理,如经过清洗、加热或去皮等处理加工后食用。
吴瑞雪/摄
如何正确加工食品
1、粮食和食品原料要在干燥、通风处保存,避免受到虫、鼠侵害和受潮发霉,必要时进行凉晒;对于霉变粮食的处理,可采用风扇吹、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然后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1份病麦3份水,浸泡12小时,换水,再泡12小时)取出。要使霉变率降至4%左右再食用;
2、食品要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
3、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剩饭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单独重新加热,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
4、避免生的食品及原料与熟食品接触或使用同一个容器;
5、避免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及其带毒者和伤口化脓、皮肤感染以及不明原因的咳嗽、咳痰人员进行食品的加工制作;
6、所有用于清洁食品和食品容器的水均采用消毒过的水;
7、避免在简易住处集中做大量食物和集体供餐,避免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
8、不要制作、食用酵米面,不要采食毒蘑菇。
王凤/摄
水灾地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1、不准在市场销售切开的水果和直接食用的冷荤菜;
3、严格审批新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不得雇用未经体格检查的厨师加工食品;
4、所使用的有毒化学物应集中统一存放,作明显标志并由专人保管,避免误食;
5、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加热和冷藏设备;
6、禁止游动摊贩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和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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