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印象为子公司湘盛置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挖贝 12月18日消息,三湘印象(证券代码:000863)持股99%的子公司上海湘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湘盛置业拟向银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2.5亿元的主体授信,期限为3年。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湘盛置业拟向银团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万元整的主体授信,期限为叁年。湘盛置业以其自有的位于三林镇10街坊4/61丘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在银团成为“浦东新区黄浦江南延伸段前滩地区Z000801编制单元36-01地块住宅项目”的第一抵押权人之前,本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为持股99%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湘盛置业提供担保,因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的湘盛置业1%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之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故本次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因公司持股比例较高,担保风险可控,故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4.0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0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7.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7.5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31.2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9.6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4.68%。
港股罗欣药业欲回归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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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第三大股东航民集团拟减持不超2%股份
中国经济 北京12月19日讯第一创业(002797.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12月17日,公司接到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航民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第一创业股份不超过7004.8万股,占第一创业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1%。
截至公告日,航民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份2.17亿股,占航民集团总股本比例的6.20%。
第一创业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创业三季 显示,航民集团为第一创业第三大股东,当时持有第一创业2.47亿股,持股比例为7.06%。
第一创业股东航民集团拟减持股份 预计减持不超总股本2%
挖贝 12月18日消息,第一创业(002797)发布公告称,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 告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30%。
资料显示,第一创业主要从事向机构、个人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永清环保股东永清集团质押2315万股 前三季度净利同比增64%
挖贝 12月18日消息,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87)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合计质押股份2315万股,用于补充质押、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质押股份231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6%。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6月3日。
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5,325,8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34%。累计质押374,814,596股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94.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16%。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 告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49.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59%。
资料显示,永清环保已形成了以土壤修复为工程核心、以固废处置(包含危废)为运营核心,并结合以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咨询、新能源等业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环保产业平台。在 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董事会所制定的打造综合性环保产业平台战略目标、工程和运营双驱动发展思路,集中发展土壤修复以及固废处置核心业务。
第一创业证券:股东航民集团拟减持不超过7004.8万股股份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据了解,此次减持的原因是航民集团主业升级、产业布局调整等,价格区间将视减持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高鸿股份因信息披露滞后等问题收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8年10月14日至11月28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苹果手机采购合同,交易金额18,376.33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5%。公司迟至2019年4月22日、5月14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滞后。
监管函指出,2016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5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2017年以来,公司将募集资金1111.44万元用于支付高鸿鼎恒的货物运输费,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不一致。公司迟至2019年12月12日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方才披露上述信息,且未就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10.2.5条、第10.2.11条、第11.2.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韵达股份11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3.42%
顺络电子拟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生产电子元器件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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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证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而提起诉讼
申万宏源(06806)发布公告,就有关该集团全资附属申万宏源证券重大诉讼事项:
1、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被告一: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③被告二: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一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一以其共计1.255亿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600084.SH)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入合计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被告二于2018年3月13日与原告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10月11日,因“中葡股份”股票收盘价跌至3.5元/股,导致《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已低于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一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约定值以上的义务,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二亦未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截止目前,经部分平仓减持,原告仍对被告一持有的1.17亿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股票依法享有质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8年4月至10月,双方签署了合计5份《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以其持有的1.43亿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600084.SH)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入了合计4.6亿元资金。后被告合计向原告补充质押“中葡股份”股票7240万股。
2018年10月18日,因“中葡股份”股票收盘价跌至3元/股,导致《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已低于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约定值以上,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汉嘉设计:联合中标12.1亿元EPC总承包项目
汉嘉设计(300746)12月18日晚公告,公司和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康桥健康产业园康桥单元FG03-A5-01、FG04-A5-02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价12.10亿元。另外,公司和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城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2.96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约9.45亿元的31.29%。
第一创业股东航民集团拟减持不超2%股份
第一创业: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
艾德生物与阿斯利康达成市场推广合作
穗恒运A:拟发起设立湾顶新动能基金 主投氢能为主的新能源领域
穗恒运A(000531)1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不超3.6亿元发起设立母基金湾顶新动能基金(总规模6亿元),不低于基金规模的50%投资于以氢能为主的新能源领域,其余可投向其他新能源领域、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领域以及政府支持的重大项目。同时该母基金以不超3亿元参与发起设立第一个子基金—-广州开发区果景投资基金(规模为3.01亿元)。另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2亿元参与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
宜昌交运集团资产租赁评估机构遴选中标结果公告
2019年12月16日宜昌交运集团资产租赁评估机构遴选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昌交运集团资产租赁评估机构遴选。
二、项目类别:中介服务。
三、服务内容:首年度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全部可租赁的资产进行评估,次年评估机构根据公司资产租赁到期情况,每年集中对新增拟租赁资产和一年内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资产评估 告》。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宜昌交旅集团官 、宜昌交运集团官 ;2019年11月21日。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6日
评审地点:交运集团六楼培训室
评标委员会:王芳、曹慧贤、徐丽霞、佘翠玲、刘美琴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 价:按湖北省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业务服务收费标准(鄂价工服规[2011]24号)的17.91%;
服务要求:保证每年集中评估的租赁资产在三十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资产评估 告》,其它新增的租赁资产在七日内完成;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日之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7-6443570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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