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根据《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位于来凤县翔凤镇凤仪大道,租用已建楼房一层及所属空地新建二类汽车修理厂,占地面积约550m2,主要布置有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烤漆房、材料仓库、办公及客户接待室等。其主要从事小型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年维修保养汽车1000辆,其中年喷漆500辆。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7万元。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于2019年7月委托恩施市星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其”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9月1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以来环审[2019]11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进行了批复。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开始工程建设,于2019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本次验收范围为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少量生产废水,项目实际车辆维修废水经收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国标化粪池(10m3)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东侧凤仪大道市政污水管 。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烤漆房喷漆废气,项目设置密闭喷烤漆房,有机废气通过风机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备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焊接、打磨粉尘量及汽车尾气产生量少,加强车间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外卖处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等暂存于经防渗处理后的危废暂存间,交资质单位来凤诚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交资质单位湖北省恩施昊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活性炭交厂家定期回收再生利用;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设置了危废暂存间,按要求张贴了危险废物标识,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执行。
四、验收结果
1、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生产期间,项目烤漆房15m高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生产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标准。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及员工环保培训,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2、废气治理设施定期维护管理,活性炭、吸附棉等定期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喷涂作业时确保废气处理设施呈开启状态。
3、进一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防雨、防晒、防泄漏等工作,做好厂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4、委托环境监测资质单位定期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 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
公司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仪大道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07188393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来凤县飞腾汽车修理厂
2019年12月24日
点击下载:
来凤县飞腾汽修厂建设项目验收监测 告表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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