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工艺,200个生产设施的环保参数及废气处理要求工艺 |
生产设施 |
设施参数 |
备料 |
配料罐、混合罐、配料釜、混合釜、高位槽、其他 |
有效容积 |
破碎机、其他 |
额定功率 |
|
发酵 |
种子罐、发酵罐、补料罐、培养罐、消毒罐、其他 |
设计生产能力、有效容积 |
反应 |
反应釜、反应器、反应床、其他 |
设计生产能力、有效容积、压力 |
精制/溶剂回收 |
蒸馏釜、精馏釜、蒸馏塔、精馏塔、其他 |
有效容积、温度、压力 |
洗涤釜、中和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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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色釜、脱色罐、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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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沸器、预热器、冷凝器、薄膜蒸发器、其他 |
换热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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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 |
萃取罐、分层罐、结晶罐、其他 |
设计处理能力、有效容积 |
离心过滤机、真空抽滤机、板框压滤机、”三合一”过滤机、其他 |
额定功率、转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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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 |
干燥塔、真空干燥器(盘式、耙式、双锥)、沸腾床、喷干塔、烘箱、其他 |
温度、处理能力、有效容积 |
干燥加热器、干燥冷凝器、其他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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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加工 |
粉碎机、其他 |
额定功率 |
混合机、混合罐、其他 |
体积、额定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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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磨机、过滤器、造粒机、其他 |
设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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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储存系统 |
原料储存罐、中间母液槽、产品储存罐、其他 |
罐体的类型、有效容积、储存物质的名称、密度、腐蚀性、可燃性、其他 |
液氯钢瓶、液氨钢瓶、氯化氢钢瓶、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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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系统 |
槽车、鹤管、其他 |
吨位 |
供热系统 |
锅炉、导热油炉、加热炉、其他 |
加热能力 |
废水处理系统 |
三效蒸发器、MVR蒸发器、其他 |
设计处理能力 |
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其他 |
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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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池、好氧池、中间池、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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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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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处置系统 |
危险废物暂存间、残渣暂存间、废包装储存间、其他 |
面积、堆存量 |
危险废物焚烧炉、其他 |
设计处理能力、燃烧温度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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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废气排气筒 |
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
二噁英类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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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二氧化硫a、氮氧化物a、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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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法和非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b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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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污染物c |
半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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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废气排气筒 |
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
二噁英类 |
年 |
|||
非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二氧化硫a、氮氧化物a、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燃烧法和非燃烧法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月 |
||
臭气浓度 |
半年 |
|||
特征污染物 |
半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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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焚烧炉烟囱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自动监测 |
― |
|
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 |
半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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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类 |
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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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加工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
季度 |
― |
|
罐区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季度 |
― |
|
特征污染物 |
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
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季度 |
― |
|
臭气浓度 |
年 |
― |
||
特征污染物 |
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
危废暂存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季度 |
― |
|
臭气浓度 |
年 |
― |
||
特征污染物 |
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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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项目,须采取自动监测;若不同类型废气混合排放,监测指标需涵盖全部污染物项目,监测频次从严。 注2:排气筒废气监测时同步监测烟气参数。 注3:未发布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的污染物监测项目,待国家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a排放二氧化硫的生产工艺须增加二氧化硫项目,排放氮氧化物的生产工艺须增加氮氧化物项目。 b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 c见GB 16297所列污染物,属GB 14554所列恶臭项目执行许可排放速率。地方排放标准中有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厂界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a、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b |
半年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a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作为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 b见GB 16297所列污染物,属GB 14554所列恶臭项目执行许可排放速率。地方排放标准中有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
表4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及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级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a |
备注 |
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
废水总排放口 |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
自动监测 |
― |
悬浮物、石油类、色度 |
日 |
月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月 |
季度 |
― |
|
磷酸盐(以P计) |
月 |
季度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
挥发酚、总氰化物、氯苯类、硝基苯类、苯胺类、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总锌、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乐果、2-氯-5-氯甲基吡啶、咪唑烷、吡虫啉、三唑酮、对氯苯酚、多菌灵、邻苯二胺、吡啶、百草枯离子、2, 2’:6’, 2”-三联吡啶,有机磷农药(以P计)、马拉硫磷 |
月 |
季度 |
||
总有机碳、氟化物、硫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总锰、动植物油 |
季度 |
半年 |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
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莠去津、氟虫腈、流量 |
月 |
月 |
|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
废水总排放口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流量 |
季度 |
― |
磷酸盐(以P计) |
季度 |
根据许可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具体监测项目 |
||
挥发酚、总氰化物、氯苯类、硝基苯类、苯胺类、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总锌 |
季度 |
|||
总有机碳、氟化物、硫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锰、动植物油 |
半年 |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流量 |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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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项目,须采取自动监测。 |
17个工艺,200个生产设施的环保参数及废气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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