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新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需按准则执行。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新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需按准则执行。 (二)变更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本 告期内财务 表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 告期内财务 表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 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 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 告摘要来自年度 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 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 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 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0,711,8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告期内,公司在稳固传统汽车零部件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部件,助力低碳解决方案和碳减排目标。

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仍是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公司产品包括传统发动机重要部件;发动机节能减排部件;新能源、氢燃料电池和5G工业液冷及光伏系统冷却部件与模块;非发动机其他部件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1)传统发动机重要部件

传统发动机重要部件主要包括传统机械水泵、排气歧管、机油泵产品。

传统机械水泵是汽车发动机冷却系统的重要部件,主要用来使冷却系统内的冷却液循环流动,保持发动机处于合理温度正常工作状态。

排气歧管是汽车发动机排气系统的重要部件,作用将发动机各个气缸的废气集中收集,分管排放,避免各个气缸的废气窜流,相互干扰,减小阻力,增加发动机的输出功率;排气歧管形状长而畸形是为了降低噪音,以便达到排放标准。

(2)发动机节能减排部件

节能减排部件主要指涡轮增压器壳体(简称涡壳)产品。

涡轮增压器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惯性冲力来推动涡轮室内的涡轮,涡轮又带动同轴的叶轮,叶轮压送由空气滤清器管道送来的空气,使之增压进入气缸,再次燃烧,空气净化,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涡轮增压器壳体是涡轮增压器的主要部件之一,具有铸造难度大,加工精密度高,耐高温等技术特点。全球汽车行业涡轮增压器发动机占比越来越高,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3)新能源、氢燃料电池和5G工业液冷及光伏系统冷却部件与模块

应用于新能源冷却部件及模块主要包括三电冷却电子水泵、发动机电子水泵、电动开关水泵、电子机油泵、电子真空泵、电子压缩机泵、热管理控制阀、燃料电池热管理控制阀、电子执行器、电动车水阀、域控制器、热管理系统集成及各种变型产品等。

应用于氢燃料电池冷却部件及模块主要包括绝缘屏蔽电子水泵、大流量多通阀、电子执行器等。

应用于5G工业液冷及光伏系统冷却部件及模块主要包括高功率长寿命电子水泵、氟化液开关阀等。

电子水泵是采用压电材料作动力装置,从控制到驱动彻底实现电子化,以电子集成系统完全控制液体传输,从而实现液体传输的可调性、精准性的一种新型水泵;公司自2009年开始研发电子水泵,2011年研发出第一款电子水泵,截至目前公司形成比较完备的电子水泵产品体系,产品功率范围13W到16KW,产品电压覆盖12V平台,24V平台,48V平台,220V平台,350V和550V高压平台产品。

热管理控制阀是汽车热管理模块系统主要部件之一,通过控制冷却液流量,用于灵活切换加热和冷却回路,将可用的热量或冷量输送到需要的位置。

(4)非发动机其他部件

非发动机其他部件主要包括飞轮壳、支架、油位计总成、密封孔盖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采用精益生产、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用最少的资源、最短周期、最快反应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

经过70年发展,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直销能力,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销售主要分为两部分:国内整车和主机厂商的配套销售和国际出口业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疫情持续传播,多轮反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时期,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巨大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促进市场需求扩大、订单增加;同时汽车行业上游零部件产业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芯片缺乏,供应紧张席卷而来,美国加征关税,海运费暴涨,影响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稳步实施“坚韧执着 双轮驱动 精耕细作 铸就品牌”发展战略,主营业务保持稳健经营和良好的发展态势。本 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6亿元,同比增长1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14.18%。

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发挥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乘用车市场并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以下三方面:

(1)公司发展方向前景广阔

公司借力汽车“电动化”、“智能化”、“ 联化”、“共享化”和新能源发展大势,主要以电子水泵系列和热管理模块系统产品为主攻方向,拓展集成水壶加水泵水阀功能、单向阀、电磁阀等产品。应用范围也将由汽车、充电桩扩展至5G基站、通信设备、现代化农业器械、风力和太阳能储能等民用领域,产品广泛应用在传统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氢能源汽车。

(2)公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上海飞龙等8家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公司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4个研发中心,其中上海、芜湖的研发中心为新能源产品研发中心。截至 告期末公司已获专利总数422项(发明专利128项),其中国内专利418项,国际专利4项。

(3)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品牌优势

公司享有国内汽车水泵行业龙头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等多项企业荣誉,并先后参与起草了9项行业标准。

公司“飞龙”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拥有国内知名客户100多家,国际知名客户30多家,新能源客户50多家,其中涉及氢能源的客户有重塑、亿华通、氢途、Bosch、潍柴、楞次、格罗夫、风氢扬、豫氢、众宇动力、雄韬股份、捷氢、东方电气、国鸿、海卓科技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 告、半年度 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 告批准 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023,1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 》、《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日 》及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相关资产的清算工作已完毕,提交审计部审计后,经员工持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目前员工持股工作已全部结束。

(本页无正文,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告摘要》的签字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 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 举办2021年年度 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 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耀忠、独立董事方拥军、财务总监孙定文、董事会秘书谢国楼。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18: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 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 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 表

(一)财务 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 告

第一季度 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 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一、开展涌金司库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涌金司库业务:指协议银行依托易企银平台、集团资产池及相关产品与服务,向企业提供的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金融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征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易企银平台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涌金司库项下的集团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本次拟与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

上述涌金司库业务的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涌金司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可以使用的涌金司库项下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提请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涌金司库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涌金司库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 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为涌金司库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决策权机构决议。公司及上述五家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涌金司库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涌金司库业务范畴之内。

2、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上述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互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含本次)5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3%,无实际担保发生额。

除上述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上述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前述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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