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态强省建设!河南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豫政〔2021〕4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

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加快生态强省建设,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必须在“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接续奋斗、深入攻坚,为生态强省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态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累计完成非电行业提标改造项目157个、工业锅炉综合整治项目1434个、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17417个,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12万余家,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600万千瓦,完成清洁取暖“电代煤”“气代煤”548万户,新增风电装机1398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125万千瓦,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车用汽柴油国六排放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淘汰黄标车125万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0.8万辆,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运输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用水量分别累计降低25%、28%、25.5%,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7%,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显著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明显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削减31.3%、3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升26.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国控断面比例下降20.2个百分点,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水质持续稳定达到II类,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送”,150处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9%、17.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名录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12.5%,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累计完成9682个村庄整治,9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121个涉农县(市、区)基本建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下降51.4%,无重大及特别重大事件发生。探索出“以空间换时间”的水环境应急“南阳实践”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生态保护持续加强。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5.07%,森林蓄积量达到20719万立方米,湿地面积62.79万公顷,重点省辖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5%以上,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为4.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9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54平方公里。全省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8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个、省级生态县22个。

生态经济稳步发展。我省经济一直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三产比例由10.8∶48.4∶40.8,调整为9.7∶41.6∶48.7,产业层次明显提升。林业绿色富民成效日益显现,林业年产值由1658亿元增至2020亿元、年均增速6%,林农年均增收1650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4%,高于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4.2个百分点。累计创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75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规模分别达到3万吨/日和1771吨/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66万吨/年。

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印发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意见,出台35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26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税收调控、绿色信贷、差别电价水价等激励政策。跨区域成立6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建立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派驻机构。健全环境监测监控 络,实现大气监测延伸到乡镇、水质监测覆盖到县、重点企业用电量指标日监控。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节 面临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仍需加快,生态经济发展基础仍较薄弱,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全面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利用失衡问题突出,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部分区域产业布局不合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能源原材料行业占比偏高。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能效水平与先进地区仍有一定差距,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碳排放总量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异常艰巨。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明显加快,高速公路过境车辆多,公路货运占比高达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公转铁、公转水及多式联运程度较低,运输设施设备标准化、清洁化水平有待提高。

污染治理任务仍很繁重。环境空气质量尚未根本好转,臭氧(O3)污染呈上升趋势,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大面广,治理技术水平有待提升,氨污染底数不清。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不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重道远,生态流量尚不能有效保障,多数河流生境单一,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较低。土壤安全利用成效有待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管亟待加强。不少化工企业近水靠城,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风险源的布局性、结构性风险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压力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生态经济基础仍较薄弱。全省经济总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五位,但生态经济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偏低,仍存在创新驱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生态农林业、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服务业等绿色产业刚刚起步,绿色竞争优势尚未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数量少,产业竞争力不强,政策激励引导机制不健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物排放量与处理能力不匹配,危险废物、污泥处置能力普遍不足。

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得到有效激发,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仍需完善,少数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基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和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需要。

第三节 战略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省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显著增强,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实基础。二是面临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重要机遇。三是中原城市群和郑州都市圈建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支撑平台。四是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新动能。

“十四五”时期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历史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找准定位、探索路径,全方位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落实碳达峰目标、碳中和目标愿景,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开启生态强省建设新征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激励与约束并举,增容与减排并重,统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环境风险防控、治理能力提升,加快建设生态强省,促进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实现更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安全为基、守牢底线。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科技、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态强省建设初见成效,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实现更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系统监管得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走在黄河流域前列。

——生态经济提质增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在黄河流域率先实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四节 战略行动

全方位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统领,聚焦事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深入实施具有基础性、引领性的战略行动。

——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行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统筹中游治山、下游治滩、受水区织 ,强化干支流、左右岸联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守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安全保障行动。健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建设,加强干渠两侧水环境风险防控,建设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

——大运河绿色生态带建设行动。全面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空间管控利用,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优秀文化、优良生态、优美环境有机统一,建设山水秀丽的绿色生态带。

——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行动。统筹推进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大别山、太行等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实现生态富民。

——乡村生态振兴行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城市生态环境提质行动。推动开展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打造美丽宜居城市。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坚持“双碳”(碳达峰、碳中和)引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生态保护格局和绿色发展格局,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第一节 “双碳”引领绿色发展

编制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编制各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将碳达峰行动目标、任务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对各地开展考核评估。

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探索“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外电输入比重。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控制农田、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安全。适时开展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组织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 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做好配额分配、数据 送与核查、线上交易与清缴履约等工作。组织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行业重点企业 送温室气体排放 告,开展排放核查,逐步参与碳交易市场。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探索甲烷回收、清洁能源、林业碳汇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法规政策、环境标准、减污降碳、生态保护、统计调查、环评管理、环境监测、监管执法、督察考核相统一的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能力。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推进省、市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城市、县(市)、社区、园区和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碳普惠、碳捕集封存利用和气候投融资低碳试点,积极推进零碳示范工程。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编制实施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规划,打造“双达”典范城市。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继续分行业实施含氢氯氟烃淘汰和替代。实施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消费备案管理,继续推动三氟甲烷销毁和转化。研发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

第二节 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

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布局。着力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绿色发展格局。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推动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建设,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打造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加强毗邻地区省际合作。加大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力度,推动郑州都市圈增强绿色竞争力,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打造生态都市圈。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能级,培育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与三门峡、济源协同发展,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建设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与信阳、驻马店协作互动,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对接协作,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和生态旅游,建设南部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支持商丘、周口等城市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安阳、鹤壁、濮阳等城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建设北部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大别山、太行等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实现生态富民,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比较优势,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三大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发展区转移,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推进城市化发展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省级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布局,建设韧性、绿色、低碳、海绵城市。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加快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落实“一企一策”,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的重污染企业和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强化企业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加强腾退土地用途管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提高化工、铸造、有色、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

第三节 优化升级绿色发展方式

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分类处置,落实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重点行业进行产能置换、装备大型化改造、重组整合,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镀、制革、石油开采、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和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 络平台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应用物联 、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推进外电、外气入豫通道建设,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建设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制度,将用能权市场扩大至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全省重点行业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电力行业淘汰20万千瓦及以下且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严格控制燃煤发电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农业、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和农村电 保障能力建设,巩固扩大清洁取暖成果。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确保平原地区散煤全部清零。加快推进种养业及农副产品加工行业重点企业燃煤设施清洁化能源替代,2022年年底前完成烟叶烤房“双改”工作,2023年年底前有条件的地方完成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

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煤炭、矿石、钢材、建材、焦化、粮食、石油等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以铁路、水路、管道方式为主,中短途货物运输优先考虑新能源货车运输或封闭式皮带廊道,城市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完善集疏港铁路和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 络,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实施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到2025年,全省再新增铁路专用线15条以上,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提升3个百分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探索建立铁路外部集中输送、新能源车辆内部配送的城市绿色配送体系,推动建材、农副产品、轻工医药、冷链产品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

统筹推行“车—油—路”一体化监管。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25年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加快充电站(桩)布局,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城市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2025年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 。按时完成国省道路检路查点位标准化设置,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推动I/M制度落地实施。强化“天地车人”平台数据应用,到2025年,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推进港口和机场污染防治,到2025年,主要港口船舶靠岸期间原则上全部使用岸电,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

第四节 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黄河中游三门峡灵宝至桃花峪段生态保护修复一体化治理,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林草植被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恢复提升区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功能。开展黄河下游桃花峪至濮阳台前段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滩区生态综合整治和蓄滞洪区高质量发展,分区分类推进农田、水域和湿地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多样性。加强豫北黄河海河、豫东黄淮冲积平原区综合治理,加快平原防风固沙林建设。建设干流复合型生态廊道,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防浪保育林及湿地建设。加强黄河干流湿地恢复与建设,开展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提升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明清黄河故道、大运河等生态廊道建设水平,推进与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融合联通,形成全域覆盖、结构合理的生态廊道 络。到2025年,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3.21%。

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的最大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还水于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从实际出发,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流域及受水区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加大工业节水减排力度,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培育发展节水产业,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间串联、分质用水,实行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深化城乡节水降损,高水平建设节水型城市,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推动农村厕所采用节水型器具,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到2025年,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小于79%,缺水型省辖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过程管理,加强黄河流域各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考核。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探索实施钢铁、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双控”改造提升工程。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确定流域主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合理有序规范水电开发,逐步推进伊河、洛河等主要支流现有水电站整治。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到2025年,基本完成黄河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干流中游水质达到II类,黄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6%,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统筹城乡绿色发展。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提质和乡村生态振兴。持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升村容村貌。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 络。到2025年,黄河流域城市和县城的污水收集管 和处理能力与需求相匹配。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完善大气污染综合管理体系。制定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研究提出各省辖市达标期限,明确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支持豫南城市PM2.5率先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开展PM2.5和O3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加强省、市两级夏季O3和冬季PM2.5精准预 ,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办法,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

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推动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废气提标治理。严格控制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建材、耐火材料、有色金属等行业物料存储、运输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旁路在线监管系统。制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控制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过程中氨逃逸。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二噁英、苯并芘等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

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建立完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综合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涉VOCs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省级开发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完善行业和产品标准体系,扩大低(无)VOCs产品标准的覆盖范围。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志制度。加强汽修行业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强化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继续做好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散尘”治理,强化监督监管。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扬尘集聚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封闭运输。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露天矿山等综合整治。严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实施 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和园区恶臭气体监测,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优化饲料、化肥结构,加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力争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削减5%。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各省辖市要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到2025年,省辖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加强丹江口水库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深入推进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到2025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及问题整改。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移动互联 等新型技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推动监测监控数据共享,实现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动态、实时管理。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完成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和防控研究。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统筹推进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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