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生活,工业的生产还有其他的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其中有一部分废弃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和反应性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性质,只要这些性质或者浓度超过了一定的管理限值要求,就可以被称为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的危害,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处理机制,保证其造成的影响在可控的范围。
对于这些危险废弃物,必须经过相应的采样和检测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合理的储存、运输和处理,降低对人们和环境的危害,下面就介绍一下危险废弃物的采样。
首先需要确认采样的对象,一般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源头,产生的各个阶段节点,不同的工艺环节进行分类,对每一个单独体系进行单独采样。另外,对于堆存状态的危险废弃物,则要视产生过程是否停止来决定采集产生过程还是堆存样品。
份样量则根据最大粒径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来定。
采样频次的确定,主要分为连续生产和间歇生产,连续生产的样品应该在一个周期内等时间间隔采集完成,每次采样应在稳定生产的一个班次内完成,采集一次就作为一个份样;间歇生产就主要跟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次数来决定,如果产生的次数多于需要的份样数,等时间间隔进行采样,如果产生的次数少于需要的份样数,均匀分配后进行样品的采集。
采样的方案制定,采样的安排,采样的质量控制可翻看上篇文章《工业固体废弃物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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