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稍稍“改装”电表就能实现用电自由,市民王老伯因一时贪小轻信了李某甲等人的小广告,不仅没有省下电费,还被诈骗了7900元。
2021年8月,王老伯回家时被“改装电表,自然走慢”的黑广告内容吸引驻足,正觉得空调电费太高的王老伯有些心动,随即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对方声称只收取100元就可以帮王老伯“全部搞定”。当天下午,“电工师傅”便按约上门,不仅“拍胸脯”保证经他手改装的电表经久耐用,拆卸下电表后还装模作样询问王老伯“让电表少走60%够不够”,在得到王老伯的认可后,男子声称“改装”操作涉及工作秘密将王老伯支走,几分钟后便宣布大功告成。
正当王老伯准备按约支付100元“改装费”时,“电工师傅”突然变脸,张口索要3500元,并凶神恶煞地威胁说如果不给钱,他不仅会当场向供电部门举 王老伯偷电,还会找人收拾王老伯,说罢便叫来另一名男子将老人围住。担心自己势单力薄,王老伯便拨通儿子电话与对方交涉,听到自己的父亲遭受言语威胁,儿子王先生就让父亲先把钱给对方,让对方赶紧走。眼看王老伯“这么好说话”,钱包里还有不少现金钞票,两名男子再次索要4400元,声称4000元要上交给公司,400元算两人当天的劳务费,心里害怕的王老伯再次如数支付钱款。两人离开后,王老伯打电话 警。
被告人散发的小广告
经查,“电工师傅”李某甲平时以帮人维修家电为生,偶尔帮人改电表赚点外快。2020年8月起,他和老乡陶某、刘某、李某乙通过发小广告等方式寻找有意偷电的被害人实施敲诈,至案发时已作案多起,累计敲诈勒索金额共计一万余元,窃电金额共计五千余元。
预谋敲诈被害人
2022年初,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提起公诉,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陶某提起公诉。日前,李某甲、李某乙、刘某、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私自改装电表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侵占国家电力资源,扰乱公共用电秩序,还会造成用电设备的损坏,同时给安全用电带来严重隐患,甚至可能造成火灾、人身触电等严重后果。因此切勿贪小失大,让我们共同营造有序规范的用电环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