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生活垃圾分类列出了时间表:上海、厦门、宁波等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当前,距离截止时间已不足一月,各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进展如何?面临哪些问题?下一步将怎样推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截至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7700多万家庭,居民小区覆盖率86.6%,其他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全面启动。据了解,目前,46个重点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已从2019年的3.47万吨/天提升到6.28万吨/天,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平均为30.4%,有15个城市达到或超过35%。生活垃圾分类已成为一项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的系统工程。”刘李峰说,分类制度还不够成熟、定型,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不完善。
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意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要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分类类别,推动源头减量;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倡导“光盘行动”,推动无纸化办公等;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等;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
此次《意见》要求,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等预期性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努力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并推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刘李峰透露。与此同时,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项目及运营,落实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此外,还将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
《光明日 》( 2020年12月07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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