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汽车回收政策“松绑” 将提振汽车市场

废汽车回收产业政策“松绑”终于落地。

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下称《管理办法》)。与自2001年开始执行的老版《 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比,最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在行业准入门槛、“五大总成”流通及再制造、回收价格解禁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具体而言,《管理办法》取消了 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总量控制要求,实行先制造后发证的制度,显著降低了 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准入门槛。

此前,从事汽车 废回收行业企业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

《管理办法》则不再强调具体的入门标准,修改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设施;有与 废汽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定性要求。

根据此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的介绍,今后再设立 废汽车回收企业,先到工商注册,然后按照国家标准去建设 废拆解企业,之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通过之后就颁发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依法来经营了。

《管理办法》的另一大政策变动是,允许旧件进入流通领域,开展绿色汽车消费,尤其是,放开了“五大总成”(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的再制造、再利用,这将极大地提升 废汽车的价值,并提高车主及回收企业的积极性。

据了解,以前禁止“五大总成”再制造是为了抑制当时拼装车泛滥的情况,但这种做法既浪费资源,也影响了 废汽车的回收价值,而现在拼装车已经很少见,政策显然需要调整了。事实上,此前已有部分企业在部分部件和领域试点“五大总成”的再制造,此次《管理办法》则是将这一试点举措拓展到整个行业,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此外,《管理办法》还改变了 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计量方式。此前, 废机动车是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这次则改为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放开了 废汽车回收价格的限制。

业内有观点认为,新版管理办法将为 废汽车回收产业带来活力,特别是在鼓励汽车消费政策出台后,管理办法一方面有利于汽车回收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2019 年) 》,方案制定了六大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第一项便是:有序推进老旧汽车 废更新。

上述方案已经透露,将按规定放开 废汽车“五大总成”的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 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从这个角度而言,此次新版《管理办法》也从政策层面为汽车的“以旧换新”提供了更为友好、便利的外部条件,它将在多大程度上提振汽车市场,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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