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两个月专项行动 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打好清废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无废城市”的核心任务。5月初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为期两个月。

涉固废企业存在四大问题

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对各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对不按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严查严处;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促进企业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整体提升东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涉工业固体废物或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以遏制当前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案件高发态势。执法中,将详细查看台账资料和企业贮存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台账记录和固体废物申 、利用、转移、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贮存场所是否符合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是否规范存放,是否存在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环境等情形。

行动开展以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四类问题:一是产废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申 登记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二是一般固体工业废物露天存放,未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三是危废贮存仓库管理不规范,未规范设置标志标识,仓内危废未分类存放;四是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建立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涉固废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符合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按日计罚条件的,一律严格执行;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将及时移送或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依法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工业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减少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今年,东莞被纳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作为制造名城,东莞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2020年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企业达到17352家,这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严峻挑战。为此,东莞大力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2019年,东莞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摸底核查,编制《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成分分析调研 告》《东莞市危险废物摸底核查 告》,在此基础上,启动《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编制,全面优化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规划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

今年6月-7月,中央环保督察将进驻广东省开展督察,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固废法执法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知多D】

涉固废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1.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2.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或台账记录与实际不符

3.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 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4.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

5.产废单位未按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6.非法跨省转移固体废物

7.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8.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9.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10.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11.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12.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13.存在其他较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文字:周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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