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宋宏群
音乐人臧鸿飞曾在《吐槽大会》上分享音乐圈的“鄙视链”:“玩古典的瞧不起玩爵士的,玩爵士的瞧不起玩摇滚的,玩摇滚的瞧不起玩流行的,但是这帮人,都瞧不起玩说唱的。”这样的鄙视链在不同的领域和群体中无处不在,例如音乐区域鄙视链:欧美瞧不起日韩的,日韩瞧不起港台的,港台瞧不起内地的,内地瞧不起东南亚的;音乐专业鄙视链:作曲瞧不起指挥的,指挥瞧不起管弦的,管弦瞧不起民乐的,民乐瞧不起声乐的,声乐瞧不起音乐教育的,音乐教育瞧不起音乐学的。就连在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中,也有一个鄙视链:美声瞧不起民族的,民族瞧不起流行的,流行瞧不起原生态的。笔者以为,三种唱法中大可不必有鄙视链存在。
唱法是指一种固定的歌唱模式,有明显的外在风格,不同的唱法具有不同的演唱要求,用来衡量的艺术标准不同,每种唱法都具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但无论是什么唱法,都是借助人声艺术表达作品的思想情感。所以唱法是手段,表达情感是目的。
美声唱法凌驾于唱法鄙视链的顶端,一直以科学、系统、艺术的高姿态被大家接受,不仅仅成为唱法中的老大,而且也动辄成了判断一个人艺术素养的标准——听不懂美声就是艺术素质不够,不会欣赏歌剧就是艺术修养不够。近些年,美声唱法显然被神话了。美声唱法有着统一的艺术规范,在气息、位置、支点、音色上都有着严苛的标准,这也是西方文化系统性的表现。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唱法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当时西方的场馆内没有扩音设备,需要歌者能够发出有穿透力的声音,在这样的前提下,人唱歌的最佳机能被发掘出来,满足了观众的听觉需要。历史条件成就了一种规范的唱法,传承至今依旧被技术派追随。但换一个角度,从歌唱的目的本源来看,歌唱的最终目的是传情达意。随着电声设备的发展,没有极富穿透力的声音也依旧可以传到很远。一支麦克风,十万人的体育馆里也可以清晰听到流行歌手的哼唱。美声唱法的系统性和歌唱的艺术价值不容否认,但站在山顶去鄙视别的唱法恐怕不太合适,唱法更不应是评判听众艺术素养的一把尺子。
目前的民族唱法只能称之为“学院派的民族唱法”,已经融合了太多美声唱法,也基本上有了一定的衡量标准。统一的培养标准,也导致很多民族歌手音色越来越接近,特色越来越少。但在语言特色上,民族唱法依旧比美声唱法要讲究,最起码依字行腔,能让每一个字出来宛转悠扬,如同莺啼,尤其在演唱中文歌曲时有着先天优势,不像美声一样每个字出来都是“长方体”,还要冠之以“状态的统一和稳定”。所以相比而言,即使是融合了相当多美声唱法的“学院派民族唱法”,依旧可圈可点。根植于中国民族文化的唱法也更易于让普通听众接受,让大家听得懂、听着美、乐于听、愿意听。不久前,民族歌唱家龚琳娜在深圳声乐季举办讲座,无论是教唱还是范唱地方民歌,都没有按照学院派的感觉找管道、支点,但音色优美、声音悠长,语言风格准确,感染了现场每一位观众。
流行唱法最开始一直被称为“通俗唱法”,很多时候后面还加上一个备注“通俗唱法不等于庸俗唱法”,可见当时大家对于流行唱法的误解。但无论是邓丽君的卡带被哄抢翻录,还是李谷一的《乡恋》被春晚观众宠爱,从其排山倒海般占领大部分媒体和听众的影响,都可见其旺盛的生命力。流行唱法风格并不固定,自身又分民谣、摇滚、说唱等多种形式。仿若“站在时代风口上的猪”(雷军语),电声设备的迅猛发展带给流行唱法更广阔的表现空间, 络的普及又给了流行音乐传播的媒介。单就其唱法本身来讲优势也很明显,注重个性表达,情感表现直接真挚,易于和听众共情。而且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它没有统一的尺子衡量歌手的演唱,因此给不同演唱能力和条件的人更多的机会。刀郎沙哑的嗓音、腾格尔咬牙切齿的咬字、刘欢浓重的鼻音都成了独有的风格,受到人们的喜爱。流行歌曲如同自助餐,给不同的听众提供了不同的听觉大餐,似乎也更符合个性化时代的审美需求。
人声是一种艺术,唱法只是手段,追求作品情感的真挚表达才是目的。无论什么唱法,能够将作品用声音诠释,唱给观众听,就是好的唱法。艺术和时代也是与时俱进的,我们不能固守陈规、刻舟求剑,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眼光客观看待每一种唱法的优势和缺陷,消除三种唱法之间的鄙视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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