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形成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部建成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省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单位联 监控率100%、持证经营单位联 监控率100%。
有哪些措施
加快处置设施建设
各设区市要在2016年6月底前出台本市“十三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到2017年底,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要建成危险废物填埋场,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要完成焚烧处置扩建工程,湖州市、衢州市要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工程;缙云县、永康市等照明器具、金属表面处理行业集聚区,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成相应的含汞废物、废酸处置设施。到2018年底,11个设区市均要形成“焚烧、填埋、物化”三位一体的处置能力,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
推进监控体系建设
到2016年底,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要投入运行;11个设区市的监控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联 。
到2017年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全部实现联 监控;到2018年底,11个设区市的省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联 监控。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鼓励年产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新建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自行处置设施。
严格危险废物运输准入管理,细化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准入要求。
到2018年底,全面淘汰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纳入相应 格,逐一确定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各级环保部门要按年度动态更新省市县三级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6年工作要点1全面摸清底数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参与
2
推进设施规划建设
出台省级和市级“十三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各地处置项目的空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杭州市第二固废处置中心、嘉兴市危废处置中心扩建工程、宁波市北仑区危废处置中心填埋场扩建工程投入运行,新增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7万吨。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参与
3
开展“存量清零”行动
各市、县(市、区)制订并实施“一厂一策”的分类处置方案。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基本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清理处置;对全省存在超期贮存、环境风险突出、产生种类与我省处置能力不符的企业,基本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参与
4推进信息化监控
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要建成投运并与省级平台联 ,全省新增联 监控企业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5
完善政策制度
全面梳理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的政策制度,及时修订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相关政策。制订《浙江省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行动计划》《浙江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参与
责编:张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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