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海翔有限公司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1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2020年11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齐齐哈尔市开展督察发现,齐齐哈尔海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公司)固体废物管理混乱,大量工业固体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十分严重。

一、基本情况

海翔公司于2018年6月注册成立,2019年10月试运行,使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鹤光街68号鹤光玻璃厂废弃厂区作为贮存场所,主要从事冶金、建筑等工业固体废物销售活动。

二、主要问题

(一)未批先建,违法生产至今。海翔公司作为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该企业从未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也未依据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选址,直接将大量工业固体废物长期堆放在废弃厂区内铁路线两侧。

(二)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经调查核实,仅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海翔公司在鹤光玻璃厂废弃厂区就累计贮存过有色金属冶炼尾渣、石膏渣和中和渣约42万吨,目前堆放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约10万吨(以有色金属冶炼尾渣为主),种类多、数量大,令人震惊。大量工业固体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未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也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有的堆如小山高,有的皲裂成块,有的细如粉末,现场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尘土满地,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铁路线两侧随处可见的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无防尘、抑尘措施

(三)堆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等设施未设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海翔公司未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淋溶液等因素,未设置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未对堆放场地进行硬化防渗处理,也无防淋雨和防渗漏等工程措施,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工业固体废物露天无序堆放

工业废物堆场无防渗措施

(四)整改任务不落实,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2020年4月27日,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海翔公司现场检查后,下达了《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书》,但仅指出企业物料存放覆盖不完全、院内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未指出企业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问题。同时,该监督管理部门自下达《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书》后,既未开展过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整改,也未进行过行政处罚,处理处置不痛不痒,不了了之,不仅未解决问题,反而增加了企业的侥幸心理,企业至今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导致污染现象仍然存在,污染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

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书

海翔公司作为固体废物贮存单位,逃避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露天堆放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未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导致堆存场所扬尘、渗漏污染严重,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严重隐患。

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致使突出环境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并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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