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车“黑市”复活、正规企业生存难!谁来监管,谁来整治?

赵阳/经济参考

废车在“黑市”复活

甄庄村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云中镇,从208国道拐入进村道路后,映入眼帘的不是农田和庄稼,而是一辆辆 废的大卡车和拆下来的汽车零部件。顺着道路继续往里走, 废的卡车和零部件则更多,有的堆弃在路边,有的放在农家院子里,有的则直接散落在农田里。

按照规定,卡车运输需要“七证齐全”,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半挂车行驶证、半挂车营运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其中除登记证不要求随车携带外,其余六证必须随车携带。然而 废车几易其手之后,这些证件已不齐备,甚至一个都没有。

据业内人士介绍,正规合法企业大多举步维艰,竞争不过非法企业和“黑市”。据山西商务厅提供的数据,山西正规的 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仅26户,每个地市平均2-3户,大多经营状况堪忧。

我国《 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拆解下来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禁止违规出售,要作为废金属送往钢铁企业强制回炉。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挤压了正规企业的盈利空间,已不适应 废车市场发展。在2016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 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拟对“五大总成”出售限制进行修订,但至今尚未明确。

另一方面,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车贩子、黑窝点铤而走险,使得 废车“不得善终”。一辆大货车按15吨计算,正规企业按每吨1100元的价格回收,车主只能拿到1.6万元,但是在黑市可以拿到3-5万元。“五大总成”只要价格合适就能卖,同款车型的大卡车发动机,花6000-7000元就能“移植”。

生意兴隆使“黑市”获得高额回 ,有实力向车主支付高额 废费。而号称“资源再生循环经济”的正规企业,顶着“朝阳产业”的光环却被“黑市”无情碾压,成了一蹶不振的“夕阳产业”,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已是行业常态。

废车上路隐患重重

在我国, 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实行的是特种行业管理制度。但仍有大量“不知所踪”的 废车流向了“黑市”,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与危害,应引起重视。

首先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这些非法售卖的零配件甚至拼装车,一旦上路即成为流动的“马路杀手”,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其次,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始粗放的氧焊切割等方式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安全气囊拆卸不当则会直接爆炸,威力巨大,不仅直接对从业者造成伤害,而且周边群众也受牵连。

第四是 废车黑市出现在农村地区,数量庞大的 废车就停在农田里,成了占用大量耕地的“新公害”;一些村庄里的空地也不能幸免,被 废车霸占,成了村里独有的展览“景观”。

第五是黑市肆无忌惮经营,抢占 废车回收拆解市场,占据大半江山,挤压正规企业生存空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废车上路,相当于奔跑的“定时炸弹”,对道路安全形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已达到 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达到 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 废车发生事故,原车主和所有转让人都难逃干系,面临法律追责。本该送进物资回收企业让它“寿终正寝”,但为什么车主们“依依不舍”,导致 废车废而不 呢?

有的车主不懂法规或因 废注销制度复杂,要跑几次腿才能完事,懒得 销,而黑市经营灵活,车贩子上门服务,交给“黑市”处理省时省力省心;有的 废车积累了大量违章,或者因停车产生巨额停车费,车主为逃避处罚、逃避债务,选择自动弃车;正规企业回收价格低,黑市出手阔绰,在利益面前,将车自觉送到合法正规企业 废的私家车少之又少。

废车黑市有时还有“国际贸易”,老董是山西中部某村村民,从事 废车回收行业已有20多年,去年蒙古国几个客商找到他,随行的还有一名二连浩特市的翻译,买走了两台没有任何手续的 废罐装车,这些人昼伏夜出,把车开到蒙古国使用。有时,还迎来非洲的黑人客商,非洲人集中采购一买就是10多辆,这些车通过港口漂洋过海到非洲发挥余热。

还有一些 废卡车、工程车在偏远山区、矿山地区超年限使用,矿山基建、土建大约2年左右,车辆能用两年就行, 废车正合适。而且有时,甲方拖欠工程款,就将这些 废车当作资产抵债给包工头,这些车就在各矿区之间穿梭。在大矿区,设有专门的维修机构,保障这些 废车能正常运行。

莫让黑市成为法外之地

废车谁来监管,“黑市”谁来整治?在公众的印象中, 废车行业应该归商务部门监管,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

山西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根据国务院2015年6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文规定“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之原则,商务部门作为 废车行业的审批部门、主管部门,不论是合法企业,还是“黑市”“黑窝点”,都应由商务部门监管。而且这个规定,较2001年颁布的307号文件而言是最新规定,所以 废车“黑市”应归商务部门监管。

第一个回合,双方各执一词,“黑市”成了没法管、管不着的法外之地。 废车“黑市”究竟谁来整治?第二个回合,山西省商务厅主动去函沟通,但山西省工商局没有答复,函件有去无回。

山西省商务厅于2018年4月给山西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去函。联席会议由山西省政府召集40余家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设在山西省工商局。发函的目的是“进一步厘清工商和商务部门的相关职责”,函件认为“对无证回收拆解老旧 废汽车经营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山西省工商局收到函件后,没有给山西省商务厅回复。

“去函是很正式的公务行为,但却有来无往,不理我们”,商务厅方面提及此事表示很气愤。

没有及时回复函件的原因,山西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解释说,国家层面深化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国家将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等多个部门,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未来,山西省工商局是否存在都是个未知数,“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是否仍设在省工商局也是未知数,因此没有回复。

山西省商务厅4月发函,山西省工商局历时半年没有回复。10月2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省工商局被整合。第二个回合,以不了了之告终。

废车市场谁来监管,这个市场是否包括“黑市”,还是仅仅单指合法正规市场,“黑市”究竟由谁来整治?这些问题至今没有厘清,“黑市”自然日益做大做强,照此以往脱离监管,或成法外之地。

由于所依据的文件不同,商务、工商两个部门都有查处意愿,但在“由谁牵头”的问题上始终争论不休。但他们一致表示,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整合属地各种执法力量,对 废车“黑市”予以强力取缔。此外,“黑市”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失职渎职等问题也应予以重视。

目前,我国 废汽车处置领域蕴藏万亿级市场潜力,若要做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亟待建立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做到 废车辆精细化拆解、资源循环利用。

受访人士建议,第一,要尽快明确监管责任,商务、工商、环保、公安、消防、安监等应形成合力予以打击。有的村庄沦为 废车非法拆解与拼装的黑市场,近20年间政府曾多次整治,但屡打不绝,目前黑市场已与当地群众的就业、收入等民生问题捆绑,从业人数多成分复杂,取缔难度加大,要采用综合政策,配套发力,从源头上监管。

第二,扶持正规回收企业,加强市场引导和培育。适当提高补贴价格,或是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用经济杠杆“撬动”车主通过正规渠道 废车辆的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要给予政策服务,让“新玩家”跨过门槛,扩充正规资质的 废汽车拆解企业数量。促进行业向“分散回收、集中精细化拆解、资源循环利用”的方向发展,提高技术水平。

第三,建议公安交管部门施行“先注销、后 废”的办法,将达到 废年限的车辆全部注销录入“黑名单”,加强路面查扣;对未履行正常 废手续的车辆所有人再次购买车辆或者办理交管业务时,对其业务限制。

(原题为《 废车黑市猖獗 正规企业生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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